2025年天津国贸奥迪进口整车清关代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5年天津国贸奥迪进口整车清关代理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36.10元/辆(预计数量15000辆,不作为招标人承诺的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应为AEO高级认证企业,以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1.2场地要求:投标人在天津地区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办公场地产权有效期或租赁期限的截止日期应不早于开标当日,并承诺如果中标可以覆盖项目服务期。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合同应付5份报关单,申报单位应为投标人;
6) 类似业绩是指具有天津口岸进口乘用车整车代理通关。
3.1.4企业承诺:(1) 非查验、非海关原因、非招标人原因的情况下,投标人在进口货物具备申报条件后,必须保证第一时间清关,自卸货起至海关放行时间止不得超过24小时(如遇法定假日则顺延);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规范申报数据或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归类并得到招标人确认的规范申报数据进行申报,奥迪进口整车报关差错率为零。
(2) 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每天为招标人提供指定格式的日报。
(3) 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商品车点检交接标准,对到港后车辆点检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车损、偏差,须在车辆点检后24小时内将点检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包含照片及文字说明)或上传到招标人指定的在线管理系统中,并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的处理。
(4) 中标人在将商品车交接给甲方后,应将带有接收人签字的交接记录(参照附件7)以指定的形式回传给招标人作为业务结算的依据。
(5) 所有中标人经办的文件扫描件应在每个批次清关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关单、货物进口证明书、随车检验单、一致性证书及环保随车清单等)。
(6)中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业务过程中所能争取到最大权益。
(7)中标人承诺遵守合同范本及供应商KPI考核表的要求,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至少提前3个月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书。
(8) 中标人接受招标人对中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流程、规范、考核标准的变更。
(9)投标人具备清关、检测等环节过程中的突发问题协调处理能力,确保招标人的清关业务流程顺畅有序、突发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3.1.5人员承诺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对招标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无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23时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此阶段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时,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59
联系人:张万柏
电话:1810440046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林健君
座机:0431-80606211、0431-80745102
手机:19975894911、19917294502
邮箱:xingdong5@faw.com.cn、linjianjun1@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1121559
纪委举报邮箱:xfjb_iec@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