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eq-jc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浦琛0471-3989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EQ-JC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16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3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2.3 建设规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包括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三个子项目。
2.4 招标范围: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服务:
2.4.1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对各子项目施工单位(含供货单位及安装单位)质量检测的复核性抽检,检测对象分为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两个部分。
2.4.2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服务,包括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所包含的全部永久工程中各主要建筑物及其主要结构构件和设施设备,抽检对象应具有同类结构构件及设施设备的代表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甲级资质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0日。
4.3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4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2号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471-5255153
邮箱:nmgsqs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人:周浦琛、贾蒙
电 话:0471-3989777、18047112625
邮 箱:nmggcxmgl@163.com
2023年11月3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EQ-JC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16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农〔2023〕3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2.3 建设规模: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包括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总干渠下段节水改造工程、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河套灌区复兴灌域渠系工程、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长济灌域长济干渠系统渠系工程三个子项目。
2.4 招标范围: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服务:
2.4.1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对各子项目施工单位(含供货单位及安装单位)质量检测的复核性抽检,检测对象分为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两个部分。
2.4.2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服务,包括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所包含的全部永久工程中各主要建筑物及其主要结构构件和设施设备,抽检对象应具有同类结构构件及设施设备的代表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甲级资质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0日。
4.3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4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2号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471-5255153
邮箱:nmgsqs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人:周浦琛、贾蒙
电 话:0471-3989777、18047112625
邮 箱:nmggcxmgl@163.com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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