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15828369219
中标联系人-1888111557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7012023000179-1
二、合同名称: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179
四、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联系方式:15828369219
供应商(乙方):西科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长虹大道126号怡海明珠A13-2号
联系方式:188811155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项) ¥348,000.00 ¥348,000.00 (一)项目概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为保障干部职工工作用餐,现将各项工作餐制作、食堂环境卫生、临时加餐、公务接待餐制作等任务,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将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最终确定一名服务的供应商。
(二)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1、劳务人员岗位
厨师长1人,厨师2人、墩子1人、服务、保洁3人。
注:
①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其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躯体疾病、服务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
②以上人员为最低人员数量配置,实际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量要求适当增加服务人员。
2、工作职责:厨师长负责后厨的全部管理和技术工作,并配合经理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厨师和墩子:在厨师长的安排下,开展相关工作。服务、保洁:负责初加工、后厨卫生、收餐台、洗碗等工作;协助餐厅开展工作。
(三)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为本项目制定规范而完善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职工食堂委托的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工作,合理分配和安排好食堂的服务工作,完成好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三餐的餐饮服务;
(4)除工作日正常供餐以外,采购人元旦、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及周末,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和接待要求,负责统计具体用餐人数和时间安排,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协助完成;
(5)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上岗前提供有效健康证,成交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自行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响应文件的承诺;
(6)供应商需制订管理人员和厨师团队人员岗位配置表;
(7)服务团队必须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的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提供约定的就餐服务。早餐需保证包子、馒头、稀饭、蛋类、小菜、米粉(面条)等,午餐至少提供4荤3素一汤,晚餐至少提供粉、面、抄手等。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每周五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8)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薪酬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保障,成交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
(9)食品卫生安全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
(10)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
(11)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厨师团队人员信息,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就餐人员的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12)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作息时间确定,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的,采购人提前通知;
(13)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要求,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
(14)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合同金额: 3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30日至2024年06月28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食堂劳务服务合同(2023).pdf
西科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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