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遂溪县城月石塘旱地改水田项目 |
批复文号 | 遂发改[2017]77号 |
批复单位 |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
项目所在地区 | 湛江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遂溪县城月石塘旱地改水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工程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城月石塘旱地改水田项目已由遂发改[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遂溪县城月镇石塘村,建设规模为816.52亩。改造范围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765.04亩,基本农田面积占总规模面积的93.69%。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其他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清理场地、耕作层剥离、犁底层构筑(压实)、场地土方调配和耕作层回填。土壤改良工程主要是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及降低土壤容重,采用腐殖酸为主的复合型有机肥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包括灌溉水源,辅助水源工程(机井)、水陂、蓄水池、输水和排水工程(渠、沟)、渠系建筑物工程(过路涵等)。田间道路工程主要为田间道及生产路,其路面结构为砼路面。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为整修鱼塘,其他工程主要为塑料薄膜及竣工标志牌。 2.2 项目建设地点:遂溪县城月镇石塘村; 2.3 工程预算:31005709.71元; 2.4 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并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证明;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最少5名,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水建安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岗位证(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全部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以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证明为准)。 3.6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3.7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3.8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之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公示的企业; 3.9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 3.10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①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②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③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出具均属有效; 3.11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无需原件核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7)拟委派在本项目的其余专业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岗位证、社保证明原件,安全员的水建安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9)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的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无需原件核对)。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同时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时。 5.2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2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59-77590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0759-3301007 传 真:0759-3301006
2018 年 2 月 5 日 |
发布人 |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8-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