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3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byzf-2023-005
预算金额50.35万元
招标公司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符工唯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工0898-68568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CBYZF-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35 万元,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 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丹什线(X665K6+200~K31+580 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 25.127 公里,保亭县什玲至八村公路改 造工程:路线总长 14.117 公路,保亭县保城至七仙岭公路改造工程,路线总长 8.887 公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 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供 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 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T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 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并加盖单位 公章);(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报名参加本项目并缴纳磋商保证金;(9)必须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2、(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 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发售标书时间:202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 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2、发售标书地点:供应商持报名材料到海口 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现场报名登记;3、发售标书方式:供应商需在 202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报 名材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 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口市 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现场报名登记;4、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文件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 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BYZF-2023-005
2.项目名称:海南省交通扶贫“六大工程”保亭县县道改造工程施工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3500.00 元;
5.最高限价:503500.00 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结算审核单位实际接收完成的施工结算之日起 60 天内完 成。
8.服务地点:海南省保亭县。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 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 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供 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 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
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并加盖单位 公章);(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报名参加本项目并缴纳磋商保证金;(9)必须
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2、(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 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2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 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发售标书地点:
供应商持报名材料到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现场报名登记;
3、发售标书方式:
供应商需在 202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持报名材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
公章。)到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现场报名登记;
4、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保证金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 年 05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进入指定帐户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账户,禁止代交代缴。
4、保证金金额: 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
5、磋商保证金支付形式:银行转账(从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支付(注:1.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格式自拟,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 有效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于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人保管)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磋 商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帐 号:21118001046667777
五、开标
1、时间:2023 年 05 月 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及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 息以下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 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 107 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符工
唯
联系方式:0898-8366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6 号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 联系方式:0898-6856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898-685681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 107 号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符工
电 话:0898-836693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6 号春江壹号 A 单位 1205 室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0898-685681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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