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发酵尾气处理及余热回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940STC20791)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940stc207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艳霞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枫010-6268821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31
公告正文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发酵尾气处理及余热回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940STC207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发酵尾气处理及余热回收装置招标人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发酵尾气处理及余热回收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招标范围:2.2.1 设备名称:发酵尾气处理及余热回收装置 2.2.2 数量:1套 2.2.3 主要规格参数: 正常运行工况尾气量:15000Nm3/h; 烟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 (1)烟气氮氧化物:30mg/m3; (2)烟气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2000mg/Nm3;排放速率:224kg/h(经由50m高烟囱排放)或者92.5kg/h(经由45m高烟囱排放);以上排放指标需满足GB13271-2014表3以及DB13/487-2002。 (3)烟气排气温度:115℃-135℃; 余热锅炉额定蒸汽输出压力:1.0MPaG(饱和蒸汽)。 2.3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完成交货并具备投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同时满足:1)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2)具备至少1个近10年(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投入运行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尾气焚烧项目业绩。(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0至2019-05-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5-31 09:0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唐钢宾馆一楼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28号,新华东道与和平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编:

/

邮编: 100080
联系人:

张艳霞

联系人: 齐枫、樊虎
电话:

13810821768

电话: 010-62688216、010-626882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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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268825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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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qifb@sinosteel.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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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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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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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957603280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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