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混凝土用碎石、机制 砂、水洗砂、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高炉磨细矿渣粉供应商框架协议询比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0LMXM-WZ-003)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混凝土用碎石、尾矿碎石、机制砂、水洗砂、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高炉磨细矿渣粉框架协议询比项目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3935127868)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姚先生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4日9:00 时至 2020年11月6日17:00 时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混凝土用碎石、尾矿碎石、机制砂、水洗砂、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高炉磨细矿渣粉框架协议询比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一标包(混凝土用碎石、尾矿碎石、机制砂、水洗砂)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标包(混凝土用碎石、尾矿碎石、机制砂、水洗砂)合格供应商名单
三标包(混凝土用碎石、尾矿碎石、机制砂、水洗砂)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标包(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高炉磨细矿渣粉)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能够满足施工需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2017年11月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供设备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2020 年 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