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县人民医院亮化字牌维保工程的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县人民医院亮化字牌维保工程的
招标公告(二次)
为营造优美的院区环境,提升县人民医院院区亮化标识醒目度,现对院区部分亮化字牌维保工程予以招标:
一、维保内容
(一)北院区
1.门急诊楼(1号楼)“阜宁县人民医院”、“国家三级医院”大字牌以及“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小字牌。
2.住院2部(3号楼)“住院部”大字牌。
3.住院部(4号楼)“住院部”大字牌。
4.碎石中心楼(2号楼)“碎石中心”小字牌。
(二)南院区
1.门急诊楼(1号楼)“门诊楼”、“急诊”、“阜宁县人民医院”、“国家三级医院”和“○(院徽)”大字牌。
2.住院部(2号楼)“住院部”、楼顶“阜宁县人民医院”大字牌。
以上所维保的字牌,包含字牌牌面、框架、支撑结构及现有字牌线路(不包括电缆主线)。
二、维保要求
(一)对亮化字牌应当进行安全巡查并维护,每月定期检修、登记。在本县发布大风、暴雨等天气预警时,应当及时巡查,必要时应当加固处理。
(二)在接到院方通知需要维护时,中标方最迟不超过48小时内予以维护,确保亮化正常。未在规定时间内亮化正常且未提前向院方告知原因的,每天扣维保费用200元。因亮化问题每月被院方发现并反馈2次以上的,当月扣除中标方维保费用200元。
(三)中标方对亮化字牌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标。维保所需的配件、材料、人工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院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四)维保期内,对亮化字牌至少进行一次防锈和加固处理,各加固焊接点必须进行防锈、防水处理。做好字牌的油漆维护。完成维护时,应当经由院方验收。
(五)中标方按院方要求及时调整亮化字牌的亮化使用时间段。
三、维保期限
(一)亮化字牌维保时间
1.北院区维保时间:自2023年8月*日至2024年2月*日,共计6个月。(以中标时间为准)
2.南院区维保时间:自2023年8月*日至2025年8月*日,共计24个月。(以中标时间为准)
(二)特殊情况
北院区若功能规划调整,导致亮化字牌拆除,维保费用按月及字牌均摊费用支付相应维保费用。如功能规划未做调整,则续签维保合同,维保期限顺延最长不超过6个月,维保费用按月均摊费用支付相应维保费用。
注:每个小字牌费用按每个大字牌的五分之一计算。
四、安全责任
维保人员在维保时,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除发生不可抗力外,各维保字牌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五、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二)招标单位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投标人注册地址及常驻办公地点在阜宁县县城内,且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设备及人员,具有亮化字牌维保能力。
(四)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六、招标报名
(一)报名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请携带下列资料至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4楼综考办报名: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曾承担医院亮化字牌维保的材料说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3年 8 月29日至2023年 9 月5日17:00。
招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评标办法
(一)限价:92000元。
(二)低价中标。(报价含税金。)
七、付款方式
院方按照维保内容及维保要求,对中标方予以考核。
中标方按规定要求完成维保的,在年维保期结束后3个月内,院方向中标方结算年维保费用;中标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维保的,院方按实际考核情况,向中标方结算年维保费用。
 
2023年8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