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14.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预算金额514.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飞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兴宁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17:01
评审专家名单 张传君、莫炳秋、李云芬、梁海林、李相霖
总中标金额 ¥514.7031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志海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213708 18376699439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昌松13978866605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一、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招标文件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二、项目名称: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514.703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90日历天 黄飞 注册编号:桂24515165754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传君、莫炳秋、李云芬、梁海林、李相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80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0883001001

招标人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道路长380米,宽10米。拟对高峰路进行沿线雨污水管道整治,雨污水管改造长度约380米及对应路面、人行道等其他基础设施恢复等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开标地点

C7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5147031.32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黄飞,注册编号:桂245151657542,身份证号:4508021989****3858

专职安全员

覃虹翠 身份证号:4509811991****508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4995523.65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陈娇红,注册编号:桂2451617623974,身份证号:4508021988****2764

专职安全员

黄泽显,身份证号:4507021988****003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5146193.11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刘秀霞,注册编号:桂245111118515,身份证号:4525021982****2026

专职安全员

陈之柱,身份证号:4525261979****35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32907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方式:姚昌松1397886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联系方式: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海

电 话:  0771-2213708 1837669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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