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431Z1075588
项目名称: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满足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节能改造需要,特此采购一批多联机空调机组,包含安装及其相关的拆除、调试等工作,具体详见本需求书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其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书面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按照《响应承诺函》或自拟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如果自身非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分包合同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情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投标人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依据《响应承诺函》或自拟格式)。
(3)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且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或在标工程项目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或在标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证书,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人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7)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
方式: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购买磋商文件(详见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联系方式:李先生020-38990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
联系方式:孙诚蔚020-6634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诚蔚
电 话: 020-663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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