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xy-zb-2017-hw0717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17/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危化品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支持大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17-HW0717

危化品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支持大厅改造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大连分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

为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能力,解决目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建设了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与该平台配套的危险化学品技术支持大厅计划设置于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大连分院办公楼一层原会议室。通过该大厅的建立,可以以大屏幕的形式对危化品有关信息和数据进行全面、实时展示,有助于管理人员高效掌控危化品安全信息,并对异常情况作出及时的监督和反馈,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能力。

危化品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支持大厅改造项目是一个“交钥匙”工程,承担此项目的服务商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和其他相关的设计文件及标准规范,负责从实施方案制定、原会议室的基础设施改造及装饰装修、系统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到投运、售后服务及培训的全过程工作,并对所提供的基础设施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设备系统的功能、技术、质量、进度和服务负全部责任。

1.2 招标范围

危化品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支持大厅改造项目。

该项目指完成技术大厅的基础设施改造、装饰装修及各子系统(包括视频显示子系统、音响扩声及发言系统、控制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维护等各项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根据设计施工相关图纸文件,对技术大厅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及装饰装修,并按要求采购、安装与该部分相关的电气设备;

2.根据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各子系统(包括视频显示子系统、音响扩声及发言系统、控制系统等)所需材料、IT等设备的采购和筹备工作;

3.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设备之间的集成;

4.提供培训服务;

5.提供5年的现场服务和设备质保服务。

基础设施改造及装饰装修主要是对原会议室、休息室、大堂等场所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及装饰装修,使之适应危化品技术大厅的各项要求。改造后的各个区域如下:

大堂区:接待来访人员的场所。

会商区:是应急处置时为集团公司提供决策支持、进行专家会商的场所,在北墙上布置一套正投显示系统、为领导提供危化品技术支持的图像与文档显示。屏幕南侧布设主席台,设可移动桌椅5个。中间布设5排座椅,每排10个座位,第一排为会商坐席,在第5排坐席两侧各布设2个操作工位。

休息区:应急处置过程中临时休息的场所。

设备区:主要为大厅内LED显示单元、设备机柜、设备控制台放置的区域。

改造前的实景现状图、改造相关施工设计图纸、装修完成后的效果图、工程量清单(含装饰材料及电气设备等)、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等文件详见《基础设施改造附件》。

IT设备范围:详见下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一、视频显示系统

LED显示屏

11.98

m2

配套设备

1

二、视频采集系统

高清摄像机

2

硬盘录像机

1

三、视频处理系统

视频处理系统

1

四、音响扩声系统

主扬声器

2

吸顶扬声器

6

功率放大器

2

调音台

1

数字处理器

1

无线鹅颈话筒

4

无线胸麦

4

手持无线话筒

4

配套设备

1

五、控制系统

控制主机

1

无线触摸控制器

2

嵌入式彩色触摸屏

1

中控系统软件

1

六、视频会议系统

MCU配置

1

会议终端

1

七、其他

操作计算机

6

门禁系统

1

配套设备

1

1.3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大连分院;

1.4 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1.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0万元;

1.6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7 质量和技术要求:合格。基础设施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符合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及相关标准;所提供的本项目各子系统(包括视频显示子系统、音响扩声及发言系统、控制系统等)所需材料、IT等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1.8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为2年;项目设备质保期5年。

对于技术大厅的全部设备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现场服务,不少于5年的免费版本升级,不少于5年的设备质保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提供2小时内上门服务,如诊断为硬件故障,应携带备件并进行现场更换,承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果故障不能在4小时内排除,投标人应提供免费替换服务,如果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4个小时内未作出响应,则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培训:投标人应保证提供针对于本项目的所有产品的培训,至少包括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设备的使用、配置、管理和维护,使甲方的相关人员在接受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使用、管理、维护,实现知识转移。

1.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实施本招标项目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要至少提供在近三年来2个石油行业含LED大屏的IT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同或者相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16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4 人员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资历与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经验,有成功实施2个及以上相关领域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

(2)项目成员:项目成员应有2年以上系统实施经历。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6 授权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有效代理证明(仅适用于部分采购设备,LED显示屏、MCU配置、会议终端,具体详见第六章IT设备需求一览表授权函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委托代理商投标时,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参加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视频会议系统中的MCU配置和会议终端除外,与中石油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兼容的要求)。

2.7 投标人需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

2.8 允许分包,分包服务商工作内容为实施技术大厅的基础设施改造、装饰装修,须具有招标人认可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法律纠纷、无严重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履约记录。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10 月21 日至 2017年10月 26 日,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16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扫描件发到hyxy_zbb@163.com邮箱。

3.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形式电汇,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W0717标书款”,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3.3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号:102100022517

号:0200225119006711077

3.4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形式只接受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保函、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W07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上述3.3条款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5、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14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5.3 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有效证件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人严格禁止对本公告随意转载或对其相关内容的更改。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100120;

联 系 人:冯女士 张女士 苏女士;

电 话:010-62371085 62371312;

传 真:010-62013465;

电子邮件:hyxy_zbb@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潜在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2

潜在投标人 联系方式

姓名及职务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3

是否需要邮寄招标文件

是□ 否□

4

邮寄标书的地址

5

招标文件信息

纸质版 1 份,电子版 1

6

电汇方式及金额

个人汇款□ 公司汇款□ 金额:

7

购买人签字(签名)

 

8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注:1、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此表中登记的内容不符,且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将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2、以正式印刷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3、我机构开具标书费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潜在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的等开票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造成标书费发票开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具发票若有特殊需求(如购买方发票信息必须填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书面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考虑,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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