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媒体传播影响力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媒体传播影响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媒体传播影响力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媒体传播影响力分析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15家上海媒体、5家地方频道、9家央媒、37家地方媒体共计不少于800个评估产品在新闻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媒体号等平台上发布内容的实时采集、原创判定及传播情况实时跟踪,实现对产品、平台、媒体、人员的数据分析,并提供榜单、专题分析等服务。
二、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评估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上海各区、委办局及人民团体微信、微博发布内容的信息采集、正面宣传的分析评估服务。实现平台评估模型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升级,服务支撑政务新媒体评估。
三、媒体短视频影响力分析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14家上海媒体、9家央媒、6家外省市媒体在7大主流视频平台上投放的短视频监测、跟踪。覆盖范围扩大、评估对象扩容、评估模型优化,为短视频内容评估和分析提供信息服务。
四、提供不少于30个使用账号。各平台支持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和业务响应服务。
五、报告支撑服务。提供媒体传播影响力、短视频传播影响力、政务新媒体等月报、年报、专题分析等报告的数据支撑服务。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媒体传播影响力分析平台、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评估平台、短视频影响力分析平台等多个系统信息服务,均为服务商根据我办业务需求深度定制,市场上无同类相关产品,此次服务内容需要在原系统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定制,且相关数据评估分析的信源、渠道、算法模型在业务上有连续性需求,需由原服务商进行,故北京蓝光汇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蓝光汇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中心A座702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俞哲
联系地址:宛平路315号
联系电话:6474303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媒体传播影响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媒体传播影响力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媒体传播影响力分析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15家上海媒体、5家地方频道、9家央媒、37家地方媒体共计不少于800个评估产品在新闻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媒体号等平台上发布内容的实时采集、原创判定及传播情况实时跟踪,实现对产品、平台、媒体、人员的数据分析,并提供榜单、专题分析等服务。
二、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评估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上海各区、委办局及人民团体微信、微博发布内容的信息采集、正面宣传的分析评估服务。实现平台评估模型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升级,服务支撑政务新媒体评估。
三、媒体短视频影响力分析平台信息服务。实现对14家上海媒体、9家央媒、6家外省市媒体在7大主流视频平台上投放的短视频监测、跟踪。覆盖范围扩大、评估对象扩容、评估模型优化,为短视频内容评估和分析提供信息服务。
四、提供不少于30个使用账号。各平台支持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和业务响应服务。
五、报告支撑服务。提供媒体传播影响力、短视频传播影响力、政务新媒体等月报、年报、专题分析等报告的数据支撑服务。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媒体传播影响力分析平台、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评估平台、短视频影响力分析平台等多个系统信息服务,均为服务商根据我办业务需求深度定制,市场上无同类相关产品,此次服务内容需要在原系统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定制,且相关数据评估分析的信源、渠道、算法模型在业务上有连续性需求,需由原服务商进行,故北京蓝光汇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蓝光汇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中心A座702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俞哲
联系地址:宛平路315号
联系电话:6474303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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