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开询价条件
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区项目部。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机电工区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西起邢村站,东至清源大街站,途经历城区、高新区和章丘区,沿经十东路走行。线路全长25.5km,高架段19.88km,地下段5.62km。设车站14座,其中新建地下车站2座,新建高架车站11座,地下站邢村站由地铁4号线代建,车辆段1座(绣源河车辆段),主变电站2座(邢村主变电站和山东现代学院站主变电站),变电所18座(牵混所13座、跟随所3座、降压所2座)。
2.2招标内容
机电工区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机电工区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1.2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出具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见附件2。
3.1.4投标人提供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应是成熟的、可靠的、技术先进的产品,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近五年内(2018年8月1日至今)有5条及以上包含地下车站轨道交通线路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且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可接受招标方提出的付款条件。
3.1.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1.7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包括招标物资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3.1.8质量保证要求:满足技术规范、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
3.1.9其他要求: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均可参与投标 ,其中销售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10 要求物资、设备标准不低于济南其他已建成线路的标准。
3.2投标人近3年不得存在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范围
报价包含:含税单价均已包括合同范围内货物的深化设计、设计联络、工厂监造、样机测试、供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包装、运输、验收、缺陷修复、保险、税费、保修服务、技术服务、软件类产品升级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费用调整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须的一切费用总和。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0 %作为预付款;如分批发货,预付款按每批货物的 10 %支付;本合同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0%时,一次性折抵全额预付款。乙方应在款项预付前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的预付款保函(独立保函或连带责任保证保函),保函的内容应经甲方同意,保函应自银行开立之日起,至全部预付款收回时止保持有效。乙方未提供预付款保函或保函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付预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验收到场货物合格后45日内支付至实际供货数量价款的6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供货数量价款的 80%(最晚支付时间不超过到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在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付款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 97%;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到货设备的签收单、调试合格报告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买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卖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3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若有)后余款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4甲方支付账期为当月20日至次月19日,乙方发票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至甲方,若乙方未按期对账及开送发票,甲方将按约定应付货款时间延后一个月安排。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区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联 系 人:海丰超
电 话:13552894615
技术答疑
联 系 人:王道蕴
电 话:1831012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