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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一、项目编号:NBGZZB122102 二、项目名称: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海庆,童亚琴,张晓波,黄卓毅(采购人代表),吴武斌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3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3778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8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一达、李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2175、0574-87193548 质疑联系人:戴佳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35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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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技术商务资信得分 | 报价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2879000元 | 81.4 | 8.03 | 89.43 | 1 | √ |
2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2888888元(评审价:2311110.4000元) | 40.0 | 10.0 | 50.0 | 2 | √ |
3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896000元(评审价:2316800.0000元) | 39.0 | 9.98 | 48.98 | 3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1.1 |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22楼邮 编:315040电 话:0574-89583778联 系 人:符老师 | |||||||||||||||
1.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邮 编:315040电 话:0574-87312175电子邮件:844793647@qq.com联 系 人:黄一达 | |||||||||||||||
1.1 | 项目名称: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3.1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 |||||||||||||||
★4.1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8.1 | 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 | |||||||||||||||
★9.1 | 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含:(1)投标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第五部分“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以上条款请按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2.资格证明文件,含:(1)资格条件自查表;(2)投标声明书;(3)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4)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3.报价文件,含:(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 |||||||||||||||
★10.1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的组成: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凡影响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应列入。供应商自行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
★10.5 |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0万元。 | |||||||||||||||
★11.4 | 投标文件数量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 |||||||||||||||
12.1 | 投标有效期:90天。 | |||||||||||||||
13.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28.1 | 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中标金额(万元)服务费率货物费率100以下1.50%1.50%100-5000.80%1.10%500-10000.45%0.80%1000-50000.25%0.50%2.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服务费,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只收电汇款。4.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3101983679050502597。 |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费率 | 货物费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500 | 0.80% | 1.10% | 500-1000 | 0.45% | 0.80% | 1000-5000 | 0.25% | 0.50% |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费率 | 货物费率 | ||||||||||||||
100以下 | 1.50% | 1.50% | ||||||||||||||
100-500 | 0.80% | 1.10% | ||||||||||||||
500-1000 | 0.45% | 0.80% | ||||||||||||||
1000-5000 | 0.25% | 0.50% | ||||||||||||||
29 | 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分值 | 评分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系统集成高级咨询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数据库优化与整合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集成故障诊断排除及安全处置、更新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 | 受理新增(变更)定点机构软硬件测试、配置、验收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中心系统、灾备系统运行监控,主机巡检及故障诊断定位和故障处理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受理定点机构及经办机构日常业务、故障上报,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定期书面汇报系统运行情况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 | 日常应用系统维护服务 | 各应用系统(含仿真、正式)维护,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开库、归档工作 | 及时按操作规范响应处理 | 15 | |
医保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 | 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服务 | 各类需求变更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实施 | 及时按操作规范响应处理 | 10 | |
其他 | 项目管理 |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数据和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 建立项目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提供日常考勤记录,人员缺位超过30天扣5分,影响工作加扣6分 | 10 | |
其他 | 项目管理 | 保持人员稳定,做好驻场人员考勤管理 | 建立项目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提供日常考勤记录,人员缺位超过30天扣5分,影响工作加扣6分 | 20 | |
合计 | 100 |
审查类别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资格条件自查表;(2)投标声明书;(3)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4)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5)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
资格条件审查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资格条件审查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资格条件审查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结论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12.1条的要求。 | 提供“投标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 | 符合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5条的要求。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 |
4 | 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
5 |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
6 | 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7 | 不允许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8 | 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9 |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10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11 | 本项目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290万元。 | 提供“开标一览表”。 |
12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13 |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评分项及分值 |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商务部分(24分) | 1.类似的业绩情况(1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软件系统建设运维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合同内无法证明类似业绩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不同年份的同一业绩仅计一次)。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商务部分(24分) | 2、企业实力(13分) | 1)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1级得3分,2级得2分,3级或4级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3)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的,1级得3分,2级得2分,3级得1分,最高得3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CS3 级及以上得 3分,CS2得2分,CS1 级得1 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商务部分(24分) | 3、项目团队情况(10分) | 1)项目负责人情况(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商务部分(24分) | 3、项目团队情况(10分) | 2)项目组成员情况(5分)拟派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网络设备认证工程师、存储认证工程师、操作系统认证工程师、CISP认证、高级系统分析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项目团队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商务部分(24分) | 3、项目团队情况(10分) | 3)质量管理人员(2分):配备的质量管理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项目团队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1、需求理解及需求分析(10分) | 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系统整体构架的熟悉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①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度、熟悉度与表述准确全面,科学合理,且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5分;②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度、熟悉度与表述较为准确全面,较为科学合理,且较好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3分;③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度、熟悉度与表述存在逻辑偏差,未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1、需求理解及需求分析(10分) | 2)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服务流程说明、需求分析是否结合实际业务要求给予明确的表述与说明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说明、需求分析内容跟实际业务要求,表述准确全面,科学合理,分析说明完整理可行的,得5分;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说明、需求分析内容跟实际业务要求,表述较为准确全面,较为科学合理,分析说明较完整的,得3分;③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说明、需求分析内容跟实际业务要求,表述逻辑偏差,且未提供分析说明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2、运维管理(20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能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能部分满足用户需求,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2、运维管理(20分)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方案,包括日常应用系统维护服务以及应用功能调整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的,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2、运维管理(20分) |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医保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方案,包括日常应用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方式和运维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运维服务配置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运维服务配置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2、运维管理(20分) |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医保系统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方案,包括宁波长护险系统需求调整、零星报销功能开发、OCR识别服务系统改造、参保个账、基金结算、应急记账、超期退款等功能调整开发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系统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功能设计全面合理、完全满足用户实际需求,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系统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功能设计较为合理,能满足部分用户需求,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医保系统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3、重点难点分析(5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综合评议,本想最多得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全面,科学合理,且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准确全面,较为科学合理,且较好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3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存在逻辑偏差,未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4、突发应急响应服务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突发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突发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的,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突发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5、其他服务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包括协助用户进行系统性能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的,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6、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评估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评估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价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评估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评估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的,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评估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7、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议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议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议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议方案,方案内容阐述较为详实全面,较为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的,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议方案,方案内容阐述空泛,思路模糊的,有明显漏洞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8、售后服务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响应能力强,解决能力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服务响应能力较强,有解决能力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服务响应时间长或响应程度低或无解决能力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技术部分(65分) | 9、讲标(5分) | 根据讲标人现场讲标的需求理解、需求分析、运维方案及现场问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不参与讲标的不得分,现场讲标时间限时5分钟)①思路清晰,方案切实可行 ,讲标现场对答如流的,得5分;②思路较为清晰,方案较为切实可行,讲标现场对答流畅的,得3分;③思路混乱,方案空泛,讲标现场应答不畅的,得1分。 |
商务技术分(满分90分) | 政府采购政策附加分(1分) |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是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证明的,加1分。提供证明不清的不予加分。 | |
报价分(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10。注: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要求表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5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技术要求 |
8 | 物理特性要求 | / |
9 | 质量、安全要求 | / |
10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
11 | 验收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格式自拟)采购人按规定备案存查。 |
12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3 | 现场讲标时间、地点及人员 | 时间:开标日当天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安排地点: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评标室人员:讲解人员1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
项目 | 要 求 |
★1.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6月30日止。 |
3.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付款条件 | 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2)运维人员全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5.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3)担保收件人:采购人;(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1个月内;(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6.其他 | 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
★6.其他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实施有利害冲突,影响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情形,一旦出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套 | 1 |
2 | 医保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 | 套 | 1 |
服务内容 | 服务人员 |
一线人员7×24小时现场运行维护服务常驻人员 | 7人组成7×24运维团队,每天晚上和双休日等均要投入人员值班 |
医保应用系统现场系统集成常驻人员 | 1人 |
服务内容 | 服务人员 |
项目管理人员 | 2人 |
医保应用系统现场开发及维护服务人员 | 2人 |
二线人员咨询服务 | 系统平台高级主管一名;中标人其他系统及网络技术人员一名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分值 | 评分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系统集成高级咨询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数据库优化与整合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医保中心系统集成和高级咨询服务 | 集成故障诊断排除及安全处置、更新服务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两定机构咨询和受理服务 | 受理新增(变更)定点机构软硬件测试、配置、验收 | 及时响应并保障响应质量 | 10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中心系统、灾备系统运行监控,主机巡检及故障诊断定位和故障处理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受理定点机构及经办机构日常业务、故障上报,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 | 7×24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 定期书面汇报系统运行情况 | 定期提供服务简报;发生有效(和系统运维相关)投诉事件,每次扣除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除5分 | 25 | |
医保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 | 日常应用系统维护服务 | 各应用系统(含仿真、正式)维护,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开库、归档工作 | 及时按操作规范响应处理 | 15 | |
医保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 | 应用功能调整和开发服务 | 各类需求变更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实施 | 及时按操作规范响应处理 | 10 | |
其他 | 项目管理 |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数据和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 建立项目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提供日常考勤记录,人员缺位超过30天扣5分,影响工作加扣6分 | 10 | |
其他 | 项目管理 | 保持人员稳定,做好驻场人员考勤管理 | 建立项目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提供日常考勤记录,人员缺位超过30天扣5分,影响工作加扣6分 | 20 | |
合计 | 100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 | 其中 | 中级职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格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执业资格 | 工作年限 | 类似项目经验年限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页 |
资格性审查 | 1.1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资格性审查 | 1.2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资格性审查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资格性审查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页 |
资格性审查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不通过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服务期 | 投标声明 |
1 | 2900000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行业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 Y(万元) | 资产总额 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项目编号号 | NBGZZB12210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 |
采购方采购方式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9-1914:00:00 |
开标地开标地点点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 | |
2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 | |
3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NBGZZB122102 | 项目名项目名称称 | 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开标时间间 | 2022-09-1914:00:00 |
符合性审符合性审查人员查人员 | 开标地开标地点点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符合性情况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符合 | |
2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 | |
3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NBGZZB122102 | NBGZZB122102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 | 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度宁波医保系统运维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9-1914:00:00 | 2022-09-1914:0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进行网上(www.zcygov.cn)开标。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896000 |
2 | 2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原野科技有限公司 | 2888888 |
3 | 3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2879000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评审人数:4 | 评审人数:4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专家隶属库 | 评审专业 | 人数 | 抽取条件 |
宁波市本级 | 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2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宁波市本级 | 软件运营服务, | 2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回避单位 | 回避原因 |
回避专家 | 回避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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