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2024年校园厅店外包招商项目中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万通高级技工学校
中标联系人邢培旭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县冈上镇鑫诚手机数码专营店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向塘陈适意通讯店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县向塘镇江服电信合作营业厅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县应芳电信营业厅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电信合作厅
中标联系人揭冬兰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2024年校园厅店外包招商项目
(分包1、2、3、4、5、6、7、8、10、11、13、14、17)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1.中选人情况
分包2-江西卫生职业学院的参选人张崇杰不满足证明文件要求,故初步评审未通过,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决其参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4年校园厅店外包招商项目
分包(9、12、15、16)
比选失败公告
由于分包9(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12(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昌南校区)、15(南昌县致远高级技术学校)、16(南昌现代交通职业学校)无人递交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故对应分包比选失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79173175
邮箱地址:18979173175@189.cn
日期:2024年4月26日
(分包1、2、3、4、5、6、7、8、10、11、13、14、17)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1.中选人情况
分包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
1 | 校园厅店外包招商 | 南昌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电信合作厅 | 1 | |
2 | 揭冬兰 | 1 | | |
3 | 南昌县应芳电信营业厅 | 1 | | |
4 | 南昌县向塘镇江服电信合作营业厅 | 1 | | |
5 | 南昌万通高级技工学校(赵美玲) | 1 | | |
6 | 邢培旭 | 1 | | |
7 |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蒋巷校区(杨振) | 1 | | |
8 |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饶林) | 1 | | |
10 | 南昌县冈上镇鑫诚手机数码专营店 | 1 | | |
11 | 南昌县冈上镇鑫诚手机数码专营店 | 1 | | |
13 | 南昌县冈上镇省医药学校幸美电信代办店 | 1 | | |
14 | 向塘陈适意通讯店 | 1 | | |
17 | 南昌县蒋巷俞斌通讯店 | 1 | |
分包2-江西卫生职业学院的参选人张崇杰不满足证明文件要求,故初步评审未通过,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决其参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4年校园厅店外包招商项目
分包(9、12、15、16)
比选失败公告
由于分包9(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12(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昌南校区)、15(南昌县致远高级技术学校)、16(南昌现代交通职业学校)无人递交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故对应分包比选失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79173175
邮箱地址:18979173175@189.cn
日期: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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