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2024.05.10-商业保险-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2024.05.10-商业保险-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人: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采购在线提交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盘州市。
2.3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7日10时 00分。
2.4 采购范围: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2.5 主要货物或服务简介: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1. 人身意外身故/伤残保险; 2.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 人数 | 50 | 服务期限:1年 |
2 | 公众责任险 | 公众责任险范围:东起老城片区、西至胜境街道,包含盘县老城区、两河新区、干沟桥片区、红果城区、火铺片区 | / | / | 服务期限:1年 |
3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同上;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 | 人数 | 50 | 服务期限:1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其省级分公司,二者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家保险公司仅能委托一家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资料如下:
3.1.1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1.2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省级分公司投标: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1.3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保险产品条款应响应以下内容:
3.2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2.1保额:人身意外身故/伤残10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1万元/人
3.2.2特约: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伤害而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0元的免赔额后,按照 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
(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认可的医疗
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每次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
天起,按照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每日意外住院津贴金额与实际住院天数
(从第四天起算,不包括前三天)的乘积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 但同一次住院给付天数不超过九十天,在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一百八十天。
3.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须响应以下要求
3.3.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3.3.2、每次亊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
1、雇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30万元(其中附加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2、第三者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30万元(其中附加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
3、救援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抢救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事故鉴定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3.3.3、保单免赔额/免赔率:
1、雇员或第三者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5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雇员或第三者每次事故医疗费用绝对免赔100元后按90%比例赔偿。
3.4公众责任保险须响应以下要求:
3.4.1、公众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4.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3.4.3、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4.4、附加火灾和爆炸条款(保额同主险)、附加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累计赔偿限额3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
3.4.5、保单免赔额/免赔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10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黔云招
采(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下载电子采购
文件。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
要求,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为电子档,格式为 PDF(加盖红色印章彩色扫描),响
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5月 17日 10时 0 分。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燃气(集团)盘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舜宇
电 话:18085821888
邮 箱:57101220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