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1日 18: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8: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人民路20号5楼保山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61.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8027500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128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8027500 | ||
附件: | |||
附件1 | 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docx | ||
附件2 |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 ||
附件3 | (招标文件)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发布稿).zip |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G1-00750-YNJS-0071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61.8
最高限价(万元):153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产品6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非进口产品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产品6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非进口产品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1)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2.投标人拟供产品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拟供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书(中国总代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中国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2 00:00至2024-10-29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CA 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人民路20号5楼保山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一标段):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2)保山市人民医院视觉功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标段): 保证金金额: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 其他: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系方式:1878802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健
电 话:1878802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