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通0812-3390560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珊0812-33819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PGWZMYHGZHD24091815799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本次标的物是钢铁企业炼钢使用的专用器材,是控制炼钢钢水冶炼质量的关键物料,要求投标人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且具备较强的持续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1份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不含税总金额≥100万元、年钢产量须达到5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钢铁企业的同类钢水检测器材的直供销售合同业绩以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1份,要求投标方须上传业绩使用方年钢产量的证明截图;若无以上业绩,提供由使用单位炼钢厂出具的产品试用质量合格证明也可。本次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的品种须包含取样器、测温定氧探头、副枪测温取样定氧探头、测温枪或测温探头共四种同种关键器材。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凭证、或凭证字迹模糊不清、或非钢铁企业的直供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或提供的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中包含的品种不全,均视为无效资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⑴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⑵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或资金证明材料)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⑶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炼钢钢水冶炼检测器材的专业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其余贸易型、代理型、联合型供应商投标无效,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制造型)等相应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并上传,要求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

其他要求:要求投标方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胡通

联系人:

罗珊

电话:

0812-3390560

电话:

0812-338195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本项目另需上传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请务必按本项目附件中承诺函格式填报),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0240918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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