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供应商
报价
深圳市福田现代社工事务所
33.8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
经我单位主任办务会审议通过,选择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
项目成交金额:33.8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 协助开展新区社区矫正工作,对新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调查评估、衔接接收、解除矫正、奖惩评审等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开展对新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心理矫治等工作;
(二) 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确保社区矫正每项工作台账资料整洁规范;
(三)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与教育谈话,详细了解其家庭、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与心理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活动,如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
(五) 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亲子关系培训、就业指导,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六) 负责审核监狱服刑、戒毒人员家属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会见人会见记录建档保存,按要求提供远程会见;
(七)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服务机构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人员数量2名,具有良好的合作协调、公文撰写能力,确保项目正常开展所需的人员在岗,定期或不定期结合提升项目人员的业务能力素养,全面增强提高项目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号楼21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38065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结果的公示.doc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结果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