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东海025-833231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建邺区)江苏中吴菜文化展示中心提升改造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23 20:00:02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JY230003-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吴菜文化展示中心提升改造装修工程已由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中吴菜文化展示中心提升改造装修工程备案证(建邺发改备[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68号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江苏中吴菜文化展示中心提升改造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装修面积约2139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等。
2.1.3 合同估算价: 23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5月2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为江苏中吴菜文化展示中心提升改造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装修面积约2139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
(2)、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3)、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14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14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要求: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8月至2023年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的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参加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有证书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专业工程设计(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专业工程设计(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专业工程设计(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7.专业工程设计(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9.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0.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5%、3%、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8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8分) (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2分) (3)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2分)。 (4)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最高得0.2分) (6)施工单位对接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得0.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加0.2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最高得0.4分) 注:上述人员的认定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至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禁止上述人员一人身兼多职(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24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不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以止。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文件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 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价格因素(权重35%)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次低价者为最优排序分5分;偏离基准价±0.5%(含)以内的排序分4分;偏离基准价±0.5%(不含)-1%(含)以内的排序分3分;偏离基准价±1%(不含)-1.5%(含)以内的排序分2分;偏离基准价±1.5%(不含)-2%(含)以内的排序分1分;偏离2%(不含)以上的均得0分。
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权重30%)
自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有5个及以上排序分为5分,有4个排序分为4分,有3个排序分为3分,有2个排序分为2分,有1个排序分为1分,未提供排序分为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权重3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未按要求答辩的排序分为0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时间为30分钟,采用远程答辩、暗标闭卷,须符合暗标的要求,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投标相关人员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任何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 标识性话语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用远程答辩,具体答辩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68号江山中心3号楼4F层4F-03-07-08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港湾中心B座六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倪勇 联 系 人:于东海
电 话:0519-86921701 电 话:025-83323179,83310476
传 真:/ 传 真:025-8332317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