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82022ACS00123
二、项目名称: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思达源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西街鼎晨花园第2幢1单元1号
成交金额:4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阔叶净粉剂 |
南京绿途 |
40g/100袋/件 |
件 |
5 |
2000 |
10000 |
2 |
速立阔 |
南京绿途 |
10ml/600袋/件 |
件 |
6 |
1800 |
10800 |
3 |
恶立阔新版 |
南京绿途 |
20ml/400袋/件 |
件 |
2 |
8000 |
16000 |
4 |
苗木除草套装 |
南京盛甲田 |
(100+100ml)×50盒/件 |
件 |
5 |
2500 |
12500 |
5 |
... |
... |
... |
... |
... |
... |
... |
合计 |
41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军 范倩茹 李静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0.6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街13号
联系电话:0355-4114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东环路太行明珠酒店后院盛钰商务楼西一楼
联系方式:0355-352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5-3521108、1823455533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长子园林).doc磋商文件(长子园林).doc
358.0K
采购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282022ACS00123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
一、总则-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2年7月
七、保密和披露-21-六、签订合同-19-五、磋商须知-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三、响应文件-9-二、磋商文件-8-
一、项目概况-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7-十一、项目验收-26-十、政策性因素-25-九、违约处罚-24-八、询问和质疑-22-
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3-第五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30-二、技术要求-28-
5、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包括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共1批。4、预算金额:4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1、项目编号:1404282022ACS00123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
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地点:线上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城西北路149号(7080城4号商铺)三层会议室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线上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其他事项: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联系电话:0355-4114089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街13号名称: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5-3521108地址:长治市东环路太行明珠酒店后院盛钰商务楼西一楼名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5-3521108、18234555331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 | 名 称: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街13号联系电话:15034528446 |
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长治市东环路太行明珠酒店后院盛钰商务楼西一楼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5-3521108、18234555331 |
3 | 项目名称 | 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 |
4 | 建设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 |
11 | 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址: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12 | 磋商截止时间及地址 |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城西北路149号(7080城4号商铺)三层会议室 |
13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4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15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磋商保证金的金额:9000.00元 1、电汇、支票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递交或现金递交)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全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云步街支行 账 号:144252339573 注:需备注项目名称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是报价人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其余无效。其有效期应当与磋商申请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且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必需得到银行认可。磋商申请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 |
16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度 |
17 | 近年业绩的年份要求 | 2019年7月至今 |
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
19 | 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地点 | 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
20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7月22日09点30分磋商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城西北路149号(7080城4号商铺)三层会议室 |
21 | 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方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
22 | 履约担保(如有)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 |
2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4 | … |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二、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内容
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五部分合同草案;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响应文件6.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6.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部分:6.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6.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供应商企业简况;7)缴纳保证金凭证;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4)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适用);
4)质量承诺;3)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其性能与技术参数描述;2)项目实施方案;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8.4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8.3保证金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5)售后服务承诺;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4)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3)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磋商报价的范围以代理公司提供的磋商文件、采购单位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踏勘现场情况为准。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投标函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在线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磋商截止时间12.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5因响应文件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14.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4.1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但应当对修改后电子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上传。新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覆盖原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磋商须知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投标。
14.4.5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开标程序如下:14.4.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到的,其报价将被拒绝。14.4..3实行网上投标的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签到。14.4.2委托代理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签到。14.4.1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4开标
(6)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5)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宣读会场纪律;(2)参会人员进行签到;(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
14.4.7新增加的条款项(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操作规范进行电子签章的;(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操作规范加密的或不能成功解密的;14.4.6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评标:(8)开始评标。(7)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5.组建磋商小组4)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的,该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文件应当按已划分的标包上传。供应商上传的标包响应文件实际包含了多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与该标包的招标范围不一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操作要求对响应文件加密,并成功解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应按采购操作要求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7.1资格性审查17.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磋商文件签到顺序,逐一宣读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16.2第一轮公开报价1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起解密,并设置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其产生的一切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解密
17.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7.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17.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符合性审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18.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18.最后报价17.6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出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对所提供时间、业绩、信誉、企业经营情况、技术方案陈述;
19.报价的澄清18.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8.3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2各供应商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供应商须在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提交最后报价;
20.4评审程序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0.2本次磋商的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20.2规定的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1本次磋商以所有经评审综合得分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技术指标高者优先。21.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评审细则如下: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不得进入打分程序。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磋商内容 | 磋商因素 | 磋商标准 |
资格磋商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资格磋商标准 | 营业执照副本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资格磋商标准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资格磋商标准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资格磋商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投标报价 | 是否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项目实施方案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其性能与技术参数描述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质量承诺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售后服务承诺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磋商标准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
(1)同类货物销售业绩 (8分)磋商人近三年有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中合同应包括合同的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即合同中的供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8 |
(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2分) 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字迹清楚、表述明确、内容齐全。 | 2 |
二、技术评审(60分) | |
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0-20分) | |
(1)投标人需对所投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所投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的相关资料,0-15分。(2)技术参数完全满足要求、生产厂商技术支持、售后、质保证明资料齐全,0-5分。 | 20 |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0-15分) | |
供应商有较强的供货能力,有较详细的、可行的供货方案,根据供应商制定的供货方案,含供货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方案,方案详细,根据投标人方案进行评分。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8-15分,一般得1-7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 |
3、售后服务方案(0-10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以及响应时间综合比较评分。 | 10 |
4、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措施(0-7分) | |
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措施。综合比较评分。 | 7 |
5、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和应急处置方案,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切合实际、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5-8分,一般得3-5分,不提供不得分。 | 8 |
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磋商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备注:为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审查核对,发现恶意投标者按无效标处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价格折扣。对残疾人企业给予 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0 |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磋商保密21.2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小组集体推荐意见,最终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5.1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过市场调查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作为最终成交服务费,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5.成交服务费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6000-1000)万元×0.2%=2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万元×1.0%=1万元
七、保密和披露26.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6.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签订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
29.5供应商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29.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6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29.13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法律依据;
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29.1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九、违约处罚(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9.15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十、政策性因素(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二)提供虚假材料;(一)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31.2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31.1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的,采购人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十一、项目验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3)开展验收活动;(2)制定验收方案;(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32.2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3、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2、预算金额:45万元1、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
长子县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园林管护药品、器械及其他用品采购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除草剂系列 | 阔叶净粉剂 | 40g/100袋/件 | 5 | 件 | |
2 | 除草剂系列 | 速立阔 | 10ml/600袋/件 | 6 | 件 | |
3 | 除草剂系列 | 恶立阔新版 | 20ml/400袋/件 | 2 | 件 | |
4 | 除草剂系列 | 苗木除草套装 | (100+100ml)×50盒/件 | 5 | 件 | |
5 | 肥料系列 | 含腐植酸水溶肥 | 5L×4桶/件 | 30 | 件 | |
6 | 肥料系列 | 微生物菌肥 | 20k/桶 | 40 | 桶 | |
7 | 肥料系列 | 有机无机复混肥 | 40kg/袋 | 115 | 袋 | |
8 | 杀菌剂系列 | 全菌覆没套餐 1+1组合 | 100套/件 | 2 | 件 | |
9 | 杀菌剂系列 | 75%可湿性粉剂百菌清 | 80g×100袋 | 3 | 件 | |
10 | 杀菌剂系列 | 50%多菌灵 | 400g/袋 30袋/件 | 10 | 件 | |
11 | 杀菌剂系列 | 根腐灵 | 200ml/瓶 20瓶/件 | 5 | 件 | |
12 | 杀菌剂系列 | 25%吡唑醚菌酯 | 100g×50瓶/件 | 10 | 件 | |
13 | 杀菌剂系列 | 50%氯溴异氰尿酸粉剂 | 200g×40袋/件 | 10 | 件 | |
14 | 杀菌剂系列 | 40%戊唑.多菌灵 | 200g×30瓶/件 | 10 | 件 | |
15 | 杀菌剂系列 | 溃腐康套餐 | 20g+100ml/套×22套/件 | 2 | 件 | |
16 | 杀菌剂系列 | 伤口愈合剂 | 500g×24瓶 | 5 | 件 | |
17 | 杀虫剂系列 | 5%甲维盐微乳剂 | 100ml×50瓶/件 | 10 | 件 | |
18 | 杀虫剂系列 | 20%阿维.螺螨酯SC | 100ml×50瓶/件 | 10 | 件 | |
19 | 杀虫剂系列 | 22%噻虫嗪高氯氟微囊 | 100ml×48瓶/件 | 10 | 件 | |
20 | 杀虫剂系列 | 5%阿维菌素乳油 | 1000ml×12瓶/件 | 10 | 件 | |
21 | 杀虫剂系列 | 蚧壳虫套餐 | 100g+100ml×22套/件 | 5 | 件 | |
22 | 杀虫剂系列 | 30%S氰戊菊酯.辛硫磷 | 200ml×40瓶/件 | 10 | 瓶 | |
23 | 杀虫剂系列 | 51%甲维.毒死蜱乳油 | 200ml×30瓶/件 | 10 | 瓶 | |
24 | 杀虫剂系列 | 5%高效氯氟氢菊酯 | 500ml×20瓶/件 | 10 | 瓶 | |
25 | 杀虫剂系列 | 9%高氯氟.噻虫嗪悬浮剂 | 500ml×20瓶/件 | 5 | 瓶 | |
26 | 地下害虫系列 | 10%有效成分含量.噻唑膦 | 1000g×20袋/件 | 30 | 件 | |
27 | 地下害虫系列 | 15%四聚乙醛颗粒剂 | 1000g×10袋/件 | 20 | 件 | |
28 | 杨柳飞絮系列 | 絮控 | 25L/桶 | 10 | 桶 | |
29 | 器械 | 手锯 | KT350-U型齿弯锯 | 100 | 把 | |
30 | 器械 | 水管 | 1寸三胶一线 | 10 | 盘 | |
31 | 器械 | 小锄 | 100 | 张 | ||
32 | 器械 | 取水阀 | 1寸 | 50 | 个 | |
33 | 器械 | 防寒布 | 150克 | 2000 | 公斤 | |
34 | 器械 | 大力剪 | KT-132 | 30 | 把 | |
35 | 器械 | 手剪 | KT-835 | 50 | 托 | |
36 | 器械 | 大平剪 | KT-2230 | 100 | 托 | |
37 | 器械 | 汽油泵 | WP600 | 5 | 台 | |
38 | 器械 | 草坪机 | DL216Z | 5 | 台 | |
39 | 器械 | 草坪机 | DL196S | 3 | 台 | |
40 | 器械 | 打药机 | 3WZ45-E300S | 2 | 台 | |
41 | 器械 | 绿篱机 | HS82T | 8 | 台 | |
42 | 器械 | 草坪车 | EF84/14.5K | 1 | 台 | |
合计 | 450000元 | |||||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
第五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3)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担负全部责任。(2)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检验报告等;(1)为需方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三、服务要求供方提供货物的包装、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服务或设备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件)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服务)。设备(或服务)名称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
五、交货(提供服务)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款项支付:(按甲乙双方约定)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人民币(大写):(小写):¥。二、合同总金额: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2、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1、依据项目成交清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2、交货(提供服务)地点:1、交货(提供服务)日期: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5、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为需方提供服务。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3、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2、按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内容履行服务义务。1、保证所供设备(服务)均为标书承诺设备(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注: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定。(实际以签订合同时为准)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
响(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件文应
4)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适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目录
技术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8)供应商企业简况;7)缴纳保证金凭证;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5)售后服务承诺;4)质量承诺;3)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其性能与技术参数描述;2)项目实施方案;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致:采购人一、磋商函(格式)商务部分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合同履行期限: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年月日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代理人:(代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六、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四、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八、供应商企业简况;七、缴纳保证金凭证;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
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技术部分
序 号 | 货物名称 | 规 格 | 数量(吨) | 单价 | 合价 | 生产厂家 |
总价 |
三、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其性能与技术参数描述;二、项目实施方案;日期: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公章):备注: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的购置费及购置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出厂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的话)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六、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五、售后服务、人员、设施等情况;四、质量承诺;
附件: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______,截至上一财年末,公司资产总额______万元,营业收入_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人,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序号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类型(填写:中性、小型、微型) | 商标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的话)(2)如供应商非投标货物制造厂家,或为联合投标的,供应商、投标货物制造厂家、或联合供应商需分别填写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一览表(如涉及的话)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涉及的话)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备注:1、供应商应提供与所填写内容相一致的截图复印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
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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