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B组1、2、3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江川135192884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B组1、2、3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B组1、2、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银川市。

2.3招标内容: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实施的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公路附属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银川分中心决定实施的其他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组别,每个组别各3个标段。

A组1、2、3标段: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实施的项目以及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等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控制价及招标清单编制(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清单审核)、新增单价的编制工作;

B组1、2、3标段: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3年实施的项目以及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等项目进行控制价、招标清单审核(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清单复核确认)、新增单价的审核工作。

2.5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确定2024年度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之前委托的所有项目。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工程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B1、2、3标段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业绩

要求

B1、2、3标段:

3年(2020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信誉

要求

B1、2、3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围标串标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

要求

B1、2、3标段:

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自 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负责过1个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其他人员2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乙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每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各标段人员可重复。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标段时按标段划分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B组招标不接受与A组各标段中标单位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完成后,银川分中心根据2023年项目情况确定全年任务计划,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任务按抽签顺序分配给各中标单位。各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拒绝或推辞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3年26日至2023年21318:0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1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并解锁开标,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转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马工

电话:0951-615326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7楼701室

联系人:李江川     

电话:1351928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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