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车桥总成装配线)
金额
188.8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车桥总成装配线)
挂牌日期:2021-04-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5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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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车桥总成装配线)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巴南区 |
挂牌价格 | 188.8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04-2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交纳保证金并将人民币5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3、受让方按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与本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法规及政策要求,如因自身不符合有关法规或政策而造成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风险、费用和损失。 5、受让方向北交所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自转受双方签署《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资产拆解清运的工期为30天。如非转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1天,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及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标的资产,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的资产,并且不退还转让价款和安全拆除保证金。 6、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法规制度、转让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拆迁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费用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需转让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应向转让方办理用能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7、为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受让方需在签署《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前与转让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并交纳10万元的安全拆除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正常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8、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人现场查看需携带查看人的身份证。 9、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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