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章安杨司片河道综合整治椒北北渠闸头村先行段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3]2114号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0576-8558008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3]2114号
二、项目名称:章安杨司片河道综合整治椒北北渠闸头村先行段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880000(元)宁波碧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5#楼028幢9-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章安杨司片河道综合整治椒北北渠闸头村先行段工程章安杨司片河道综合整治椒北北渠闸头村先行段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驳岸286m,采用6m长C30混凝土仿木桩密打;新建1.5m宽绿道长286m,并靠河单侧新建护栏,驳岸边种植绿化;新建亲水平台2座;改造两座老桥护栏,原有栏杆翻新处理约180m,1座老房翻新;量化工程安装就、河道清淤处理及水质提升设备安装;拆除原水泥路面面积约275m2、简桥1座、棚房2座、水埠2座等工程。不超过12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周益萍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浙2332021202306050
浙建安B(2021)3291867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伟飞,苏晨,陈辉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碧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74.070.073.072.3314.7787.1
1浙江鼎鑫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76.068.069.071.015.0486.04
1浙江加和建设有限公司71.058.067.065.3315.0680.39
1台州博呈建设有限公司66.054.076.065.3315.0180.34
1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63.048.061.057.3315.7873.11
1浙江呈日建设有限公司61.051.059.057.015.1972.19
1台州垚森建设有限公司38.036.036.036.6715.051.67
1浙江金戈建设有限公司32.036.035.034.3314.248.53
1浙江昶宏建设有限公司28.018.024.023.3320.043.3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工程招标)计取,少于6000元,按6000元计取,费用由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16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章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椒江区人民政府章安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805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市府大道3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5580085
质疑联系人:周德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58008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069286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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