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9月24日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泰安岱岳区区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0538-856831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
联系方式:17686276166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和园喷泉广场2-2
附件: 需求方案.pdf 需求方案.pdf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2年9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
目
2、预算控制价:105.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采购负压型救护车3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
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泰安市岱岳
区卫生健康局负压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
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
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
毕;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
后续服务:若有需要,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验收标准:合格。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9月日起至2022年9月
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2022年9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
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
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卫生
1、采购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安市
地址:泰安区
府失
联系方式:0538568315。
2、采购代理机构?11090332
上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
联系方式:17686276166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和园喷泉广场2-2
附件:
1、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负压型救护车 | 辆 | 3 |
2、技术参数
序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车辆生产标准要求 |
1.1. | 投标人所投救护车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 |
1.2. | 救护车生产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2013年10月17日发的《QC/T457-2013救护车》的标准要求,救护车出厂合格证需明确标明《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C/T457-2013《救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字样。 |
1.3. | 同时为使车辆上牌参数能够符合使用要求,符合国家公安部2008年9月19日发布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08)内小型专用客车的归类要求。 |
1.4. | 基础车型要求 |
1.4.1. | 国内制造厂生产的2022年出产的最新基础车 |
1.4.2. | 车辆前后空调,前后暖风 |
1.4.3. | 车辆玻璃必须有原车标识及二维码 |
1.5. | 外形尺寸(mm):长≥5800;宽≤2000;高≤2600(以供应商提供的整车公告参数截图为准) |
1.6. | 医疗舱内尺寸(mm):≥3250×1750×1860(长×宽×高) |
1.7. | 轴距(mm):≥3750 |
1.8. | 发动机型号:必须为合资及以上类型 |
1.9. | 发动机工作方式:涡轮增压,高压共轨 |
1.10. | 燃料种类:柴油 |
1.11. | 发动机排量(ml):≤2200 |
1.12. | 最大功率/(kW/(r/min)):≥100/3500 |
1.13. | 最大扭矩/(N·m/(r/min)):≥375/1750-2250 |
1.14. | 排放依据标准:国VI排放标准 |
1.15. | 油箱容量(L):≥80 |
1.16. | 百公里油耗(L):≤10 |
1.17. | 轮胎规格:≥215/75R16C |
1.18. | 驱动型式:发动机前置,后轮驱动 |
1.19. | 变速器:手动变速器,6个前进档、1个倒档 |
1.20. | 制动型式:液压双回路盘式制动/钳盘式 |
1.21. | 最小离地间隙(mm):≥195 |
1.22. | 最高时速(km/H):≥145 |
1.23. | 总质量(kg):≥3700 |
1.24. | 整备质量(kg):≤2690 |
1.25. | 准乘人数:≥9人 |
1.26. | 车顶材质:原车钢制高顶(改装中不得对基础车顶部进行切割或者其他处理) |
2. | 车辆主要配置 |
2.1. | ABS防抱死系统+EBD电子制动分配系统 |
2.2. | 可调节角度方向盘及助力转向 |
2.3. | 中央控制门锁 |
2.4. | 驾驶室电动可调窗 |
2.5. | 车辆安装一体式倒车影像、行车记录仪 |
2.6. | 电动后视镜 |
2.7. | 驾驶员安全气囊 |
2.8. | 中门安装可伸缩性踏板 |
2.9. | 倒车雷达 |
2.10. | 同色保险杆 |
2.11. | 驾驶室安装2kg干粉式灭火器及支撑架 |
3. | 空调及照明系统 |
3.1. | 驾驶室与医疗舱均配备原厂空调、暖风。原厂后空调和后暖风冷暖独立控制,根据需要合理调控医疗舱内温度。 |
3.2. | 医疗舱安装换排风系统1套 |
3.3. | 医疗舱顶部两侧安装超薄LED光源灯带美观大方,亮度可达到150lx,亮度可调节 |
3.4. | 医疗舱顶部中间安装可调角度LED光源增加局部射灯,亮度可调节 |
3.5. | 医疗舱安装延时开启紫外光消毒灯1个 |
3.6. | 尾部后射灯1个 |
4. | 中央电源分配系统 |
4.1. | 为保障120急诊急救及时性要求装有车用紧急启动控制装置:当主电瓶在低于12V无法正常启动时,可以按住紧急启动开关借助辅助电瓶启动汽车。 |
4.2. | 智能充电控制装置:1.确保主电瓶的正常充电;2.自动断开避免发电机过载,延长发电机寿命;3.辅助电瓶独立工作,避免偷耗主电瓶电能。 |
4.3. | 车载逆变电源系统1套:纯正弦波≥2000W逆变电源系统,带电源隔离,带漏电保护 |
4.4. | 副电瓶1组:免维护铅酸电池(≥80ah) |
4.5. | 电器控制系统:集中控制(内含各电器保险,集中控制,方便维修) |
4.6. | 外接电源系统:220V插头带防水盖,10米专用电缆 |
4.7. | 交流电插座:防泼溅五孔220V稳定输出不少于4套,可供医疗仪器使用 |
4.8. | 直流电插座12V稳定输出,含USB接口与点烟器接口不少于2套 |
5. | 警灯、警报系统 |
5.1. | 驾驶室安装急救车专用音警报,警灯控制按扭 |
5.2. | 车顶安装100w警报器1个 |
5.3. | 车外扩音器内置于警报器1个 |
5.4. | 车顶前部左、右边角上安装两个三角型LED照明灯: |
5.5. | 车顶左右两侧前后安装长方形LED警蓝色爆闪灯;每侧≥2盏,共≥4盏 |
5.6. | 车辆中门上方两侧安装斜角LED照明灯每侧≥1盏,共≥2盏 |
5.7. | 车辆后部两侧安装方形LED蓝色爆闪灯及LED白色照明灯≥4盏 |
6. | 医疗舱内装置 |
6.1. | 医疗舱使用材料均为可分解高性能复合材料,无玻璃钢,铝塑板等违反国家卫生,环保部规定禁止使用的不可分解材料复合材料模具成型,易清洗消毒,耐磨,材质环保,阻燃,环保阻燃材料 |
6.2. | 医疗舱内饰材料为复合材料模具成型内饰,吸塑一次型结构,采用高分子材料,医疗舱内柜、台须有专用材料封边,封边及接口处密实、平整 |
6.3. |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高分子材料异型中隔断墙,分隔墙上有二个滑行窗,窗户透明,安装全封闭有机玻璃疫情防护罩 |
6.4. | 医疗舱内安装前后双向控制的对讲系统1套 |
6.5. | 医疗舱安装集成式电器控制面板一组 |
6.6. | 医疗舱左侧安装中央供氧系统,带两个氧气终端及湿化器 |
6.7. | 豪华氧气瓶柜(含2个10公升医用氧气瓶,带专用减压阀)复合材料模具成型的氧⽓瓶柜,加固定及锁⽌装置 |
6.8. | 医疗专用地板采用整体环保、防滑、耐酸碱、防腐蚀、可冲洗 |
6.9. | 医疗舱安装独立控制的暖气系统 |
6.10. | 医疗舱安装一个豪华单人朝前座椅、中门左侧、带三点安全带及长排柜式座椅(包蓝色仿真皮),带卷筒式安全带 |
6.11. | 医疗舱顶部右侧安装空调出风口 |
6.12. | 医疗舱顶部后侧安装蓝色防撞软包 |
6.13. | 医疗舱前部安装1个单人,单人倒置座椅、担架正前端、带两点卷收式安全带 |
6.14. | 医疗舱左侧位置的医疗器械橱柜 |
6.15. | 医疗舱安装可放置急救箱的高分子医药器械柜 |
6.16. | 医疗舱左侧安装可以上下移动设备固定台架 |
6.17. | 医疗舱安装带蓝色有机玻璃的吊柜,带外翻盖 |
6.18. | 医疗舱顶部安装扶手1套 |
6.19. | 医疗舱顶部安装可折叠式的输液悬挂装置2组 |
6.20. | 医疗舱安装国产自动上车担架1套(担架下方固定不锈钢板及担架上车导板) |
7. | 负压净化消毒系统技术要求 |
7.1. | 在医疗舱内安装可调速的负压排风细菌过滤装置,负压系统的功能应能使医疗舱形成与外界环境相对的大气低压差,进气口与负压口对角布置,并通过排风装置及联接的高效过滤消毒器,阻止医疗舱内的污染空气外泄,达到通风换气、不污染环境。(1套)外壳尺寸:≥620*480*320mm高效过滤尺寸:≥490*350*50过滤效率:≥99.99%输入电压;DC12V输入功率:155W输入电流:9A |
7.2. | 负压净化消毒系统达到的效果要求:1.车辆启动本负压装置后,装置对车厢内担架床上的病人呼出的气体进行强力吸取,经过生物杀菌过滤器过滤后变成无污染的空气,排出车厢外;2.由于车厢内形成负压(比外部大气压低10Pa~30Pa),病人呼出的气体不会从车窗,车门等部位传出车厢外,防止细菌污染空气。3.车厢空调的进风口加装了生物杀菌过滤器,防止细菌进入空调致交叉感染。 |
7.3. | 负压净化消毒系统技术参数、配件安装要求1、加装负压过滤消毒系统,按所运送救治传染病人情况确定是否开启负压系统。负压系统柜与医疗器械柜组合设计,整体操作方便,美观性强。2、负压系统的功能应能使医疗舱形成与外界环境相对的大气低压差,并通过排风装置及联接的高效过滤消毒器,阻止医疗舱内的污染空气外泄,而又达到通风换气、不污染环境的目的。负压系统内配置紫外线消毒灯,可有效杀除负压系统内部残留的病菌,防止病菌残留扩散。3、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不小于-30Pa(-10Pa~-30Pa三档稳定可调)。4、空气过滤器对粒径0.3μm微粒气溶胶滤出率大于99.7%。5、负压装置吸入口设置在病人头部附近,远离医护人员座椅,受病人污染空气就近进入负压系统内,最大程度降低对医疗舱内医护人员的传染概率。6、负压系统进出风口必须按照上进下排、前进后出的对角原则布置,控制和检测装置应放在便于进行操作和控制的位置。7、关闭车门开启负压系统,医疗舱达到规定的负压值时间不超过3分钟。当医疗舱开启负压装置时,为保证负压值及防止污染物外泄,医疗舱车门设有警示装置。8、打开位于控制面板的负压系统开关,即可启用负压系统装置。9、安装的负压装置需要经过相关要求、经过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提供检测报告。 |
8 | 车辆生产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2013年10月17日发的《QC/T457-2013救护车》的标准要求,救护车出厂合格证需明确标明《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C/T457-2013《救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字样,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要提供合格证原件逐条核对,出现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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