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森林抚育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6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9212021000304
预算金额269.5万元
招标公司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
招标联系人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827-7688500
中标公司四川省浩宇林业科技有限公司26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19212021000304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森林抚育服务采购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浩宇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80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6950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森林抚育服务采购;服务范围:本次森林抚育结合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作业区现状,确定采用综合抚育方式(目标树标记、疏伐、补植、修枝、割灌)。主要涉及到三种林分类型:一是人工马尾松纯林,二是人工华山松纯林,三是人工马尾松、柏木混交林。 综合抚育面积共计600.0000/公顷,其中:疏伐下层胸径小于6cm干扰树34624株,补植苗木198000株(含第二年补植,其中:香椿99000株、厚朴99000株),修枝28159株,割灌除草123.1917/公顷,标记目标树90002株,设置监测对照样地13个(其中璧山坡管护站作业区马尾松纯林对照样地1个;黄沙包管护站作业区马尾松纯林对照样地5个,马尾松、柏木混交林对照样地1个;火天岗管护站作业区华山松纯林对照样地1个;三合管护站作业区马尾松纯林对照样地5个;面积均为0.1000/公顷。);服务要求:1.目标树标记 (1)在过密的林分中,目标树周围(1m范围内)的干扰树(胸径小于6cm以下)应伐除。 (2)如果辅助树能达到目标树标准,并确定为特殊目标树的也应标记。 (3)标记的目标树要求分布相对均匀。 2.疏伐 采伐前,由技术员按照设计要求对所有选定的胸径小于6cm的被压木,在其胸高处进行划圈标号,按号采伐,严禁采伐未标号木。对选择的采伐木进行采伐,要求伐根高度不超过5cm,越低越好。注意伐树倒落方向,避免砸伤保留木及幼苗、幼树。 3.补植 (1)补植树种与原树种在生态、生物特性方面的具有兼容性和营养空间的合理利用性 。 (2)尽量减少对原有的林下植被的破坏,尽可能减轻对土壤的扰动 。 (3)补植苗木质量达到Ⅰ级苗木质量标准。 (4)成活率应达到 85% 以上,3年保存率应达80%以上。 (5)补植活动中,林分中原有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得到有效保护。 4.修枝 (1)避开雨天作业。 (2)修枝时要求切口平滑,防止撕裂树皮,以免影响林木生长。对林分内侧枝自然死亡较多的树木,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自然整枝较强、侧枝自然死亡较少的树木,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 (3)坚持“轻修枝,留大冠,控制竞争,利用辅养”的原则,尽量少去枝,防止一次修枝过重,以免造成伤疤过多、难以愈合和影响树木生长的后果。 5.割灌除草 (1)作业时,应保护林地上的珍稀濒危树木和有培育潜力树种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结构和密度。 (2)割灌除草后,防护林灌草覆盖度宜保持60%以上,用材林灌草覆盖度宜保持在30%以上,一些有其他经营目的的林分应根据确定的经营方案确定需要保持的灌草覆盖度。 6.剩余物清理 对抚育剩余物及时清理、妥善处理并加以利用,确保林地卫生,防止病虫害发生,防止森林火灾。 抚育后,应根据抚育方式,采取下列措施对抚育剩余物进行处理: (1)人工修枝 将修除的枝条清出林地,尽量利用。 (2) 割灌除草 用材林小班,割除的灌木全部清出林外利用;割除的草本植物,堆于林内。防护林小班割除的灌木和草本植物,均堆腐于林内。 (3)疏伐 根据林种、剩余物利用水平等进行适当清理: a)用材林抚育剩余物尽量运出林外利用,不能利用的理顺堆成条带状或截短平铺在林内; b)防护林抚育剩余物堆积于林内,任其腐朽; c)对疏伐的松类林木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处理;服务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实施完成。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向晓铭(SC1908046) 董宏尧(SC1922816) 樊晓华(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8672.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 | ||
地址: | 通江县瓦室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135684958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通江县石牛大道江与城一期3栋2楼203、204、2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7-76885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女士 | ||
电话: | 13568495896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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