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004129
预算金额8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4129 项目名称: 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分包名称: 表面污染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0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合同具体约定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卖方所供货物,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卖方承诺质保期为24个月,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给于赔偿;在所供货物质保到期前,由卖方负责对货物进行系统巡检,由使用单位确认,确保其使用正常;超过质保期所发生的问题,卖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培训:提供至少2天用户现场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用户可熟练使用设备,并掌握基本维护知识。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进口 备注
1 核与辐射安全设备 6 40000.00 标的1-核与辐射安全设备:1、用途:可对地板,墙体,桌子,物体,衣物,皮肤等表面的α、β 和γ的表面污染进行同时测量。 2、系统组成 2.1表面污染仪主机1台; 2.2 便携箱1个; 2.3检定证书及其它附件1套。 3、主要技术参数 3.1探测器类型:塑料闪烁体+光电倍增管; ▲3.2探测器尺寸:≥170cm2; 3.3保护栅格透射率:84% ★3.4探测效率:α效率≥35%(Am-241),β效率≥40%(90Sr-90Y),(提供机构测试报告证明); 3.5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 +50℃ 相对湿度:0%~95% (无冷凝) 防护等级:IP53 满足《GB/T 17626.2-2018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16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提供检测报告证明。 3.6测量单位:cps,Bq/cm2 3.7测量模式:单α、单β/γ、α+β/γ、净计数;测量时有提示音,能够更直观的展示辐射水平变化; ▲3.8供电电源:兼容充电电池和干电池;续航时间≥75小时; ★3.9核素库:内置常用核素库,含15种以上核素,可根据需求自行添加核素; 3.10显示:≥3英寸;单色LCD,128×64像素;设备可自行调节设备背光时间; 3.11相对固有误差:<±10%; 3.12报警:可在测量范围内连续设置报警阈值;具备声音、振动、灯光报警,提供第三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数据:具有存储数据功能,探测数据可手动或自动存储;配套的PC软件具备软著证书,提供厂家证书复印件;内置的嵌入式软件具备软著证书,提供厂家证书复印件; 3.14显示测量范围:0~100000cps 3.15测量设置:核素校准效率、平滑时间、报警阈值、校准因子均可以在设备端进行设置; 4、技术文件 4.1、仪器和附件的装箱清单; 4.2、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报告; 4.3、仪器使用技术资料,包括仪器操作、安装和维护手册以及软件说明书。 ▲4.4、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质量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非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质量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技术服务 5.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5.2、开箱验收:厂方负责验收、安装及调试。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设备外观或内部的损坏,厂方负责解决。在技术更新、升级以后,提供软硬件的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信息,在不涉及更改硬件的情况下,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5.3、安装: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在最终用户方现场开箱、安装、调试,协同用户一起进行验收,直至仪器技术指标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经最终用户同意签字才正式交付用户使用; ▲5.4、保修:要求由仪器制造商提供两年免费保修服务,提供终生维修等技术服务保障承诺,仪器出现故障维修期间应提供备用仪器或服务; 5.5、培训:提供至少2天用户现场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用户可熟练使用设备,并掌握基本维护知识。厂方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6、响应速度保证: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的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要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2 核与辐射安全设备 56 10000.00 标的2-核与辐射安全设备:1、用途:适用于佩戴在人体躯干上测量强贯穿的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 2、系统配置 2.1、便携式个人剂量报警仪,1个; 2.2、说明书1份; 2.3、背扣1个; 3、主要技术参数 3.1测量类型:X、γ ; 3.2探测器:两个高灵敏度半导体探测器; ▲3.3测量范围:有效剂量范围:1.0μSv至10Sv(光子Hp(10));(提供原厂说明书相关内容的截图);剂量率范围:0.05μSv/h至10Sv/h(光子Hp(10))(提供原厂说明书相关内容的截图); ★3.4同轴能量响应:光子Hp(10):16keV 至1.5MeV 时,≤±15%;1.5MeV 至10MeV 时,-15% 至+50%(参考137Cs)(提供光子能量响应的截图); 3.5剂量准确性:光子Hp(10) ≤±5%(参考137Cs); 3.6电池:电源单节AA电池,1.5V 碱性电池,或 3.6V锂电池,蓄电池寿命:1.5V碱性电池:待机≥40天;3.6V锂电池:待机≥3.5个月(每天工作8小时,更换电池后显示屏); 3.7报警方式:声音、振动、灯光报警器; 3.8报警声音:20 cm 处,人耳可听分贝为97db(A) (1 m处,>80 dB(A)); ▲3.9通信:通信方式:桌面/IR读出器或蓝牙(选配),蓝牙采用低功耗蓝牙技术; 3.10重量:≤110g(含电池和夹子); 3.11尺寸:≤86mm×63mm×21mm; ▲3.12防护等级:≥IP67(提供原厂说明书相关内容的截图); 3.13工作温度:-20˚C至+50˚C; ▲3.14电磁兼容:满足IEC 61526标准(提供电磁测试的截图)。 4、技术文件 4.1、仪器和附件的装箱清单; 4.2、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报告; 4.3、仪器使用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仪器操作、安装和维护手册以及软件说明书; ▲4.4、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质量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非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质量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技术服务 5.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5.2、开箱验收:厂方负责验收、安装及调试。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设备外观或内部的损坏,厂方负责解决。在技术更新、升级以后,提供软硬件的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信息,在不涉及更改硬件的情况下,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5.3、安装: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在最终用户方现场开箱、安装、调试,协同用户一起进行验收,直至仪器技术指标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经最终用户同意签字才正式交付用户使用; ▲5.4、保修:要求由仪器制造商提供两年免费保修服务,提供终生维修等技术服务保障承诺,仪器出现故障维修期间应提供备用仪器或服务; 5.5、培训:提供至少2天用户现场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用户可熟练使用设备,并掌握基本维护知识。厂方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6、响应速度保证: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的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要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表面污染测量仪、个人剂量报警仪


培训:提供至少2天用户现场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用户可熟练使用设备,并掌握基本维护知识。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信用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结算金额的5%。


甲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终止方按货物总金额10%赔偿给被终止方。2、如买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则按合同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卖方作出赔偿;


乙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终止方按货物总金额10%赔偿给被终止方。2、如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或不是投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商,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换货,但时间不超过15天,否则从超过之日起,每日按应换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买方要求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如卖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则按未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买方作出赔偿。3、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被视为违约。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终止方按货物总金额10%赔偿给被终止方。3、如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或不是投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商,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换货,但时间不超过15天,否则从超过之日起,每日按应换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买方要求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4、如买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则按合同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卖方作出赔偿;如卖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则按未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买方作出赔偿。


不可抗力:如因其他不可力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履行的,双方可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或解除本合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及投标文件承诺等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到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验收合格后2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45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核心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前提下,得35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1.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核心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需要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等)予以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2.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需要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否则视为负偏离。 注: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优于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相关证明文件附于“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中,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
3 质保承诺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承诺延长质保期、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1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8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6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善且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不完善、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2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质保承诺的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详尽的得3分,投标人仅能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3分) 2.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尽具体,有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及时、现场服务到位及时、免费服务年限完全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需求、有具体的服务体系流程的得7分;(满分 7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有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较及时、现场服务到位较及时、免费服务年限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需求得5分; 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售后服务内容不够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有明显缺项的得1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5 培训方案 5 投标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培训方案目标明确、培训方案计划详细、具体,培训方案措施可行且完全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得5分;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培训方案目标明确、培训方案计划详细,培训方案措施基本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得4分;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培训方案目标明确、培训方案计划不详细、具体,培训方案措施基本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得3分; 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善、培训方案目标不明确、培训方案计划不详细、具体,培训方案措施不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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