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孚、理塘、泸定管理部窗口服务大厅综合办公用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3202020000847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先生028-86157858
中标公司四川省茂锦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理塘县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万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孚、理塘、泸定管理部窗口服务大厅综合办公用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33202020000847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孚、理塘、泸定管理部窗口服务大厅综合办公用房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包1(道孚管理部):供应商名称:四川省茂锦置业有限公司; 包2(理塘管理部):供应商名称:理塘县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包3(泸定管理部):供应商名称:成都万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包1(道孚管理部):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章谷镇团结街149号。包2(理塘管理部):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车站新村217线段。包3(泸定管理部):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道孚管理部):239.4945万元;包2(理塘管理部):186.654万元;包3(泸定管理部):290.00万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1(道孚管理部):“孚都风情街”四栋二层5 号门市楼盘; 包2(理塘管理部):“天空之城”1 号楼3 单元4 层2 号与1号楼4 单元4 层2 号; 包3(泸定管理部):泸定县泸桥镇沙坝赤水路252 号金河花园。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刘忠(SC0100681)(组长)、李雅蓉(SC0107458)、王春华(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乙方报价函所报价格。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需求论证服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3万元,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3万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3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预算:800.00万元。2.最高限价:800.00万元,其中:包1(道孚管理部):260.00万元;包2(理塘管理部):220.00万元;包3(泸定管理部):320.00万元;。 3. 监督部门:甘孜州财政局。 4.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地址: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办水井子电梯公寓办公区5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904912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向先生;联系电话:028-861578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向先生 | ||
电话: | 028-8615785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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