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22fw20241254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郝欣1394569542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女士0451-872002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1254
1.3采 购 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200,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对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在账的固定资产(原值15.5亿)、独立建账工程资产(15各工程总概算9.73亿元)、接收政府移交资产、委托代管资产等所有账内资产、账外资产、已竣工未使用资产、已投入使用未竣工资产、新建资产、工程升级改造资产等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盘点、确定权属、评估价值,并出具清查报告。保证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闲置、账外、报废等资产出具清查核资结果。(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80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全面清查报告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并出具相关报告且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止至少5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元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项目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有2人。(提供执业证书及人员安排表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752225011@qq.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14:00至2024年7月30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永波路3号
联 系 人:郝欣
联系方式:1394569542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史女士、赵先生
电 话:0451-87200280、87200297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1、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2)(1).docx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1254
1.3采 购 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200,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对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在账的固定资产(原值15.5亿)、独立建账工程资产(15各工程总概算9.73亿元)、接收政府移交资产、委托代管资产等所有账内资产、账外资产、已竣工未使用资产、已投入使用未竣工资产、新建资产、工程升级改造资产等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盘点、确定权属、评估价值,并出具清查报告。保证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闲置、账外、报废等资产出具清查核资结果。(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80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全面清查报告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并出具相关报告且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止至少5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元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项目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有2人。(提供执业证书及人员安排表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752225011@qq.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14:00至2024年7月30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永波路3号
联 系 人:郝欣
联系方式:1394569542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史女士、赵先生
电 话:0451-87200280、87200297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1、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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