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068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公司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834-3605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834-2502123
中标公司扬州市天港区通业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旺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068
二、项目名称: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旺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中路张家屯巷5号1幢1层1号(仅用于办公) | 258,96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旺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照明设备 | 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 旺佳宏 | 灯杆:6m,光伏组件:90Wp,LDE灯具:60W,锂电池:80AH,智能太阳能路灯控制器:12/24V。基装预埋安装:定制 | 1(项) | 258,960.00 | 258,960.00 |
赵平、彭玉翠、叶如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西昌市裕隆回族乡兴安村
联系方式:0834-3605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3楼
联系方式:0834-2502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4-3605226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pdf 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pdf 评审情况.pdf 评审情况.pdf
采购编号:N5134012022000068
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西昌)
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2年06月
-1-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九章评审方法…………………………………………………………40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0
-2-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
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068。
2.项目名称: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3.采购人: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3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3-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文件方式:网络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7日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在线获取。
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八、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购买了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
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
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3楼中大国信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
-4-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
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3楼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凉山州分公司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西昌市裕隆回族乡兴安村
邮编:6150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4-3605226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3楼
邮编:6150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4-2502123
2022年06月
-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应知事项\n | 说明和要求\n |
1\n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n商数量和方式\n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n本\n次\n采\n购\n采\n取\n在\n四\n川\n政\n府\n采\n购\n网\n(\nwww.ccgp-sichuan.gov.cn)\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n |
2\n | 采购预算\n(实质性要求)\n | 采购预算:31万元;\n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n |
3\n | 最高限价\n(实质性要求)\n | 最高限价:31万元;\n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n |
4\n | 采购项目属性\n | 货物类\n |
5\n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n | 工业\n |
6\n | 定向采购\n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 |
7\n | 联合体\n | 不允许联合体\n |
8\n | 低于成本价\n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n(实质性要求)\n | 1.在评 审过程中 ,供应 商报价 过低 有可 能影响产 品质量 或\n者不 能诚信履 约的, 磋商小组 应当要 求其在磋 商现场 合理\n的时 间内提供 书面说 明,并提 交相关 证明材料 ,供应 商不\n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n供应 商的书面 说明材 料应当按 照国家 财务会计 制度的 规定\n要求 ,逐项就 供应商 提供的货 物、工 程和服务 的主营 业务\n成本 、税金及 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 费用、财 务费用 等成\n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n2.\n供 应商 书面 说 明应 当 签字 确认 或 者加 盖公 章 ,否 则无\n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n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n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n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n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n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n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n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n |
9\n |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n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视同小微企业)失信企\n业报规定\n(实质性要求)\n | 一、中 小微 企业 (监狱 企业 、残疾 人福 利性单 位视 同小微\n企业)\n1.中 小微 企业 (监狱 企业、残 疾人福 利性单位 视同小 微企\n业) ,在 同等条件 (包括 但不限于 )下享 有优先采 购的机\n会。\n |
-6-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应知事项\n | 说明和要求\n |
2.参加 政府采购 活动的 中小企业 应当提 供《中小 企业声 明\n函》 原件。监 狱企业 应当提供 《监狱 企业证明 》原件 。残\n疾人 福利性单 位应当 提供《残 疾人福 利性单位 声明函 》原\n件。\n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第六条。\n二、失信企业报规定\n1.供应 商参加政 府采购 活动时, 应当就 自己的诚 信情况 在\n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n | ||
10\n | 少数民族地区\n | 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少\n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n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n |
11\n | 磋商情况公告\n | 供应 商资格审 查情况 、磋商情 况、报 价情况、 磋商结 果等\n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n |
12\n | 磋商保证金\n | 根据 《四川省 财政厅 关于进一 步做好 疫情防控 期间政 府采\n购工 作有关 事项的 通知》 (川财 采【 2020 】 28 号) 四、大\n力支 持企业复 工复产 对疫情防 控期间 参加政府 采购活 动的\n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n |
13\n | 履约保证金\n | 金\n额:合同总金额的10%。\n收款单位:西昌市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n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n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n准)\n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n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n“\n采购文件采购编号\n”\n |
14\n | 磋商文件咨询\n | 联系人:张老师\n联系电话:0834-2502123\n |
15\n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n询\n | 联系人:张老师\n联系电话:0834-2502123\n |
16\n | 成交通知书领取\n | 采购 结果公告 在四川 政府采购 网上发 布后, 请成 交供应商\n凭有 效身份证 明证件 和代理服 务费缴 纳凭证到 西昌市 北碧\n府路1 号金兰 达 3楼中大 国信工程 管理有限 公司凉山州 分公\n司领取成交通知书。\n联系电话:0834-2502123\n |
17\n | 供应商询问\n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大国信工程管\n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负责答复。\n |
18\n | 供应商质疑\n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中大国信工\n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n疑由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负责答复;\n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n |
-7-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应知事项\n | 说明和要求\n |
共同负责答复。\n联\n系\n人:张老师\n联系电话:0834-2502123\n联系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3楼\n邮政编码:615000\n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n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n诉办法》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n程序环节的质疑。\n | ||
19\n | 供应商投诉\n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n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定,\n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n |
20\n | 政府采购合同\n公告备案\n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n四川 政府采购 网公告 ;政府采 购合同 签订之日 起七个 工作\n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n |
21\n | 招标代理服务费\n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进行\n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n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n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n入磋商报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6200 元。\n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n交款方式:银行转账。\n收款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n开\n户\n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碧府路支行。\n银行账号:2320633109100026383。\n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 ”代理服务费!\n |
22\n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n用融资\n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n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n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n |
-8-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9-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
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光伏组件、LED灯具。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
-10-
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
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评分因素\n及权重\n | 分值\n | 评分标准\n | 说明\n |
1\n | 报价 30%\n | 30 分\n | 一、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n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n30 分*100%;\n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n企业)\n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n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原件。\n | 共同评分\n因素\n |
2\n | 技术参数\n20%\n | 20 分\n | 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n要求得\n20 分;★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共 15 项,一项不满\n足扣\n1 分,扣完为止;非★号参数共 10 项,\n一项不满足\n扣 0.5 分;扣完为止。\n带“★”技术参数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家提供国家认\n可 的 认 证 机 构 ( 检 验 中 心 ) 出 具 的 带 防 伪 码 并 带 有 CMA 、\n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n | 技术评分\n因素\n |
3\n | 项目实施\n方案 24%\n | 24 分\n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n施方案结合项目环境、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包括但不限于;\n①货源组织及运输安排措施 ②项目施工安装方案 ③进度计\n划及质量保证措施④环境管理保障措施,⑤安全管理措施,\n⑥应急预案等。 具体各分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能保\n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24 分,每缺少一项、有一处错误或内\n容缺陷、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扣 4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n高得 24 分。\n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n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n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n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n | 技术评分\n因素\n |
-57-
\n\n\n\n\n\n\n\n\n\n\n\n\n\n\n\n\n\n\n\n\n\n4\n | 履约能力\n10%\n | 10 分\n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n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n证范围含有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和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n锥形路灯杆的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和销售),本项共 3 分,\n提供不全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n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n2. 投 标 人 或 产 品 制 造 商 家 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 GB/T15496\n企业标准化 AAAA 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有太阳能路灯的\n生产和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锥形路灯杆的销售、照\n明器具制造和销售),本项共 3 分,提供不全及未提供的\n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n网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n3 、 投 标 人 或 产 品 制 造 商 家 提 供 具 有 有 效 期 内\nGB/T31950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16 项目质量管\n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有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和销售;\n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锥形路灯杆的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和\n销售),本项共 4 分,提供不全及未提供的不得分。(提\n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网页截图加\n盖供应商鲜章)\n | 共同评分\n因素\n |
5\n | 业绩 2%\n | 2 分\n | 供应商提供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n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n注: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合同、验\n收资料等佐证材料。\n | 共同评分\n因素\n |
6\n | 售后服务\n13%\n | 13 分\n | 1 、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评\n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组织保障体系;\n2、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内容;3、售后服务巡查或复查计划;\n4、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以及培\n训方案。具体各分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能保障项目\n顺利实施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有一处错误或内容缺陷、\n提供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扣 2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 10 分。\n注:内容缺陷是指:\n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n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n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n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n | 共同评分\n因素\n |
-58-
\n\n\n\n\n\n\n\n\n\n\n\n\n\n\n2、投标人产品或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售\n后服务能力 达到国家 GB/T27922 有效期内的 售后服务认证\n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有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和销售;\n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锥形路灯杆的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和\n销售)得 3 分,五星级以下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n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网页截图加\n盖供应商鲜章)\n | ||||
7\n | 节能、环\n境\n标志、无\n线局域网\n产品 1%\n | 1 分\n |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n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1 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n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1 分;每\n有 一 项 为 无 线 局 域 网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中 的 产 品 的 得 0.1\n分。本项共 1 分。\n说明:\n1、可重复计分;\n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n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n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n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n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n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n否则不予给分。\n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n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n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n公章(鲜章)。\n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n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n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n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n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n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n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n | 共同评分\n因素\n |
-59-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60-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61-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裕隆回族乡
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068)的《磋商文件》、乙方的
《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
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货物 品名\n | 规格\n型号\n | 单\n位\n | 数\n量\n | 单价\n(万 元)\n | 总价\n(万 元)\n | 随机\n配件\n | 交货 期\n | 资金 来源 (万 元)\n | 资金 来源 (万 元)\n | 资金 来源 (万 元)\n | 资金 来源 (万 元)\n |
货物 品名\n | 规格\n型号\n | 单\n位\n | 数\n量\n | 单价\n(万 元)\n | 总价\n(万 元)\n | 随机\n配件\n | 交货 期\n | 预\n算\n内\n | 预\n算\n外\n | 自\n筹\n | 其\n他\n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
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
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62-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
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
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
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63-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
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
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
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
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
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
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
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4-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
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65-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
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66-
二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知财0的提定,本公司联合体参目
盛市投隆国楼金合民政府的提隆国法乡兴华大阳能路灯装的5日来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舍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灯杆、光伏组件、LED灯具、锂电池、智能太阳能路灯控制
景、基桩预理安装(合预理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旺
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202万元,资产
总额为19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筑工
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旺
日期:2022年6月23
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总额填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0
否 | ||||||||||||||||||
是 | ) | 2 | ||||||||||||||||
是符否合律 | ||||||||||||||||||
铺/Y数与丫解业世“G全) | ||||||||||||||||||
(二)(I)Y4 | ||||||||||||||||||
包(2)号2L零 | V | |||||||||||||||||
口号等请解)图 | J | |||||||||||||||||
业目红解)号图(SF | V | |||||||||||||||||
~8解解学图格 | U | |||||||||||||||||
业“图摆)(排H贵 | ||||||||||||||||||
内经活X诺函格自拟 | V | |||||||||||||||||
三的诺图自拟 | 号 | C | h | |||||||||||||||
有式据函格自 | V | S | ||||||||||||||||
世②:da)③22212 | V | |||||||||||||||||
解)图(C) | S | L | ||||||||||||||||
”升一药分二体不 | S | V | ||||||||||||||||
司 | ||||||||||||||||||
司 | ||||||||||||||||||
序号 | 序号 | 2 |
一
8900008200000000060
否 | 6目上目 | 4 | ||||||
是 | 6目上目 | 4 | ||||||
容 | 6目上目 | 4 | ||||||
6目上目 | 4 | |||||||
6目上目 | 4 | |||||||
6目上目 | 4 | |||||||
V | V | 6目上目 | 4 | |||||
6目上目 | 4 | |||||||
密签盖章 | J | 6目上目 | 4 | |||||
6目上目 | 4 | |||||||
限限 | 6目上目 | 4 | ||||||
序号 | 序号 | 1 | 2 | 3 | 6目上目 | 4 |
890000020000562026650
808 | 3.aY7196 | |||||||||||||||||||||||||||
%I贸医 | %I贸医 | A0 | 0 | 6 | 0 | 3.aY7196 | 0 | 0 | 0 | |||||||||||||||||||
量 | 量 | 1 | 20 | 2 | 0 | 2 | 2 | 3.aY7196 | 10 | 2 | ( | |||||||||||||||||
%乙载不 | %乙载不 | 0 | 2 | 0 | 0 | 3.aY7196 | 0 | 2 | y | |||||||||||||||||||
2 | 0 | 3 | 0 | 5 | 2 | 0 | 2 | 2 | 2 | 20 | ||||||||||||||||||
20 | 3 | 10 | 13 | 18 | 20 | 2 | 3 | |||||||||||||||||||||
1 | 12-91 | .y | 861 | 861 | 86L | 3 | 3 | |||||||||||||||||||||
图体 | 22%68)要 | |||||||||||||||||||||||||||
饲 | 司 | 22%68)要 | ||||||||||||||||||||||||||
1 | 1 | 1 | 1 | 2 | 3 |
890000820000006600
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竞争
性
碳
商
报
告
项目编号:N5134012022000068
中国·四川·西昌
2022年06月23日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碳商报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经西昌财政局采监科批准裕隆回族乡兴华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已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国内竞争性商。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采购项目委托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2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凉山州分公司内举行开标会,评标过程于当天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
评标报告情况提出。
1.招标公告于2022年06月14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
2.发出(提供)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
06月17日。
3.招标方式:竞争性商
4.开标日期:2022年06月23日
5.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开标大厅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和概念
详见碳商文件
(二)评分因素
详见碳商文件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详见碳商文件
2
三、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23:59:59 |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14家 |
四、实际参加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扬州市天浩圆照明电气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江苏日月星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四川旺佳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五、评审地点及评审委员会名单
1.评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西昌市
北碧府路1号综合楼金兰达酒店3楼)。
wt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成立了3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专家22人,由
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_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六、开标情况
1.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06月23且,
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开标室进行了竞争性碳
商。
2.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3日09:30时,共收
到3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开标大会由张智杰主持。
33
4.开标过程顺利。
七、评审情况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执行情况。
正常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不
2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3
)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美
(四)供应商情况
有效供应商名单 | 有效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1 | 扬州市天港区通业电气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江苏,八里辰光电科估有限公可 |
供应商3 | 四)日主住完业能工程本限公司 |
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
供应商 | |
原因 |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是 | 否 | ||
终止原因 |
八、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第一名 | 99.1 | |
第二名 | 8208 | |
第三名 | 扬州市天生图照明电有限司 | 80:4 |
九、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成交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金额(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限可 | 25896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江苏旧里星展光中科技大限公可 | 277680.3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换州楼天造图照明电气有限公 | 296400.cc |
十、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评审委员会组长签字:王
wWt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那友通
业主签字:nlW
工作人员签字:
美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