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417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牵引供电系统、环控系统、照明系统绿色化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4】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3号线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目前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牵引供电系统、环控系统、照明系统绿色化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轨道交通3号线全长36.8km,线路位于城市核心区边缘,绕北、西、南三边,呈U形线,向净月组团延伸。起自伪皇宫站,沿辽宁路、京哈铁路走廊、电台街、卫星路、净月大街敷设,终点设在五十九中,是线网中的中运量级辅助线。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为长春轨道交通第一条线路,线路已投入使用多年。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已运营部分线路长34.114km,设车站34座,其中地下车站5座、半地下车站4座、地面车站14座、高架车站11座。共设置牵引混合变电所11座。
一期工程为长春站至卫光街站,线路长度13.88km,车站17座,2000年5月27日开工,2002年10月30日开通运营,以地面敷设为主,站台长度按照65m(C型车2辆编组)设计;
二期工程为卫星广场至长影世纪城站,线路长度17.36km,车站16座,2005年开工,2006年12月26日开通运营,地面+地下+高架敷设,站台长度按照65m(C型车2辆编组)设计;
3号线东延线将既有西安桥至长春站段线路改造为地下线,并将起点延伸至与4号线换乘的伪皇宫站,线路长度5.377km,站台长度按照82m(C型车3辆编组)设计,2021年12月建成通车。轨道交通3号线在电台街与湖光路交会处西南侧设有电台街车辆段(也称湖光路车辆段),在柳莺东路与净月大街交会处西北侧设有净月停车场。
3号线南延线为在建工程,起于长影世纪城站,止于长春五十九中站,线路长度2.671km,共设置车站2座,其中地面车站1座,高架车站1座,采用地下与高架结合敷设方式,站台长度按照82m(C型车3辆编组)设计。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955.34万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0日-2027年12月19日(以甲方具体实际要求为准)。
2.6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牵引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改造及光伏发电系统、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及强审;
(2)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牵引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改造及光伏发电系统、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及设备的单体调试。
2.7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设计人员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其他人员: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日期为准)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长春市2024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 殷红
联系电话: 0431-84336195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生浩男
电 话:0431-84621603转80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