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等10个水电站2025年-2027年水质检测分析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1.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等10个水电站2025年-2027年水质检测分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等10个水电站2025年-2027年水质检测分析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990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990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刚 电话:023-63602725
邮箱:wgabc12345@126.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等10个水电站2025年-2027年水质检测分析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990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990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四川泰安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巴斯德环境保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1.998500 | 229.74000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无、232312101178、2029年04月09日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232312051021、2029年01月09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陈云南、高级工程师 | 郑学辉、高级工程师 |
业绩 | 1、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役场站2023年、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现状评价服务检测项目、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9.6 2、中广核盐源太阳能有限公司2024年饮用水监测、中广核新能源四川分公司绵桠光伏电站、2024.6.6 3、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四川正成环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5.31 4、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内江市井得毛织制衣有限公司、2022.11.22 | 1、屏山县城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28日 2、2022年得荣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甘孜州得荣生态环境局、2022.1 3、2023年得荣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项目、甘孜州得荣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5日 4、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沱江流域水质调查项目、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8日 5、松潘县疾控中心2022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松潘县疾控中心、2022年4月20日 6、紫坪铺水库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监测比对项目、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28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刚 电话:023-63602725
邮箱:wgabc12345@126.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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