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城东院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
(二)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1、对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汇总建立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
2、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及管理台账等基础内容编制本单位“一企一册”评估报告;
3、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绘制本单位“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4、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及本单位作业现场制作风险点岗位告知卡。
5、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1)为本单位现场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指导,对本单位现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记录隐患点情况及整改意见,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以及登记建档、专用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并明确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
(2)复查取证协助本单位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巡查基本指引标准,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记录隐患点整改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1)基础管理(含建立城东院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2)教育培训 (3)现场管理 (4)双重预防 (5)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 (6)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3、招标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总预算:4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许可资质;
2、投标机构须对所选分包的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分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已在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告知登记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2024年10月4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30前提交:
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投标文件(一式贰份,胶状成册并密封提交):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密封提交):
2.1投标确认函(附件1);
2.2投标供应商资质文件,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3报价表。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服务资费、公示牌设计、制作费及相关标识等所有服务涉及费用的总和。
2.4根据评分内容(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
2.5服务承诺书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2.6投标承诺书(附件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活动房B栋202保卫科办公室。
五、评分方法: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30.0分;报价得分40.0分
六、开标: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七、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保卫科办公室22277022。
八、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22277714。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泉州市第一医院保卫科
2024年10月4日
附件1:投标确认函.doc
附件2: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项目评分内容.doc
附件3:投标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