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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医疗委托服务采购(院内)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应急医疗委托服务采购(院内)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应急医疗委托服务采购(院内)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应急医疗委托服务采购(院内)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为了严格落实公司航卫保障任务,给国航员工和旅客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提高空勤人员就诊效率,解决突发医疗事件以及突发疾病问题;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需为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允许执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医疗救治的硬件设备;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供应商需为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允许执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医疗救治的硬件设备。为了满足国航空、地勤人员的突发医疗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就诊处置需求,该项目的供应商还需要便利的交通地理位置,能从而提供高效、快捷的应急救护服务;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需为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允许执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医疗救治的硬件设备; 2.为了满足国航空、地勤人员的突发医疗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就诊处置需求,该项目的供应商还需要便利的交通地理位置,能从而提供高效、快捷的应急救护服务; 3.服务商提供的各项服务,须完全符合协议要求,服务技能专一,能够胜任协议中的服务项目; 4.服务态度须认真、耐心、周到,能够从空勤人员身体健康角度出发,积极为空勤人员服务,同时也能提供较好的延伸服务; 5.有问题能够积极沟通,及时响应; 6.供应商在国航相关单位(航医或地服HCC值班经理)提出申请时,负责提供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诊疗服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国航空地勤员工以及国货航、北京航空、内蒙航空、西藏航空、大连航空、山东航空等其他国航负责保障单位的急诊患者的检查、诊治和转运; 7.绿色通道处置范围为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意识障碍、突发各种意外伤害、38度以上高热、急腹症等急症,或由航医判断的需要开启绿色通道的情况。突发急症一次性处理,重大突发急病处理以当天(24小时)为限,第二天诊疗费用转为正常就医结算(特殊情况由国航门诊部领导审批); 8.具体服务流程及细节可在谈判环节双方商讨确定。 (五)支付方式 每季度根据乙方提供的费用分类明细及有效发票,经核实无误后,对就医“绿色通道”诊疗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顺延。付款方式为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有效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验收标准 在协议范围内满足“绿色通道”就诊的需求; (七)合同期限 3年; (八)其他 考虑到合同签署周期及服务连续性等特殊因素,协议增加6个月的保护期,我方未选用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北医三院继续提供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我方按照原协议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协议执行。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5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杨会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2 | |
联系人邮箱:yanghui1130@airchina.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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