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7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仁寿县二峨山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仁寿县二峨山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仁发改【2020】 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仁寿县第四人民医院(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仁寿县文宫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2.2 建设地点: 仁寿县文宫镇红专村    
2.3 项目规模: 规划设置床位260张,征地50亩,新建门急诊、医技楼(10335.95平米)、住院大楼(8905.31平米)、隔离门诊3456.13平米)行政后勤综合保障楼(2250.33平米)、公共卫生科(1345.04平米)、门卫室加消防控制室、预检分诊(131.12平米)、污水处理级垃圾暂存房及其他(65.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869.92平米) 、机动车位 (224个)、非机动车棚(240平米)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7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175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主要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3、拟任人员需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资格,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人社部(或人社部下属)网站查询截图。4、以上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 ,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四川省招标代理登记诚信分100份(提供最新对应页面网站查询截图) ,3、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最新对应页面网站查询截图)。4、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须知3.5进行处理,满足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1月11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1月11日12时00分至  2023年01月17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仁寿县第四人民医院(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仁寿县文宫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  15984322500    
    传    真:              
                    
                2023年01月1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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