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金额
15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7万元
招标公司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段女士13988783861
招标代理机构锦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天齐183810900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53991.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12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段女士 |
办公电话: | 139887838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天齐 |
办公电话: | 18381090082 | 移动电话: | 1838109008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GC533400202400224001001 |
标段名称: |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08 09:00 |
开标地点: | 维西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95.5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际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4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4.5.5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1.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1.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管理界面-锁定/解锁人员查询”进行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省外企业登录企业所在地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或在当地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查询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提供查询截图或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对其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开标现场查询后报评标委员会。(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08 09:00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GC533400202400224001002 |
标段名称: |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08 09:00 |
开标地点: | 维西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5.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际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4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4.5.5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1.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1.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管理界面-锁定/解锁人员查询”进行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省外企业登录企业所在地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或在当地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查询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提供查询截图或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对其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开标现场查询后报评标委员会。(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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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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