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099854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夏勒迪壤村2023年0.2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夏勒迪壤村2023年0.2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以喀地农建[2023]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3.5%其他26.5%,项目法人为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招标人为叶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江格勒斯乡
2.项目规模:1.灌溉排水工程:实施高效节水面积2102.94亩,共新建4个滴灌系统(地表水灌溉4个系统),铺设田间地埋管道22897m,管径de125-315,管材PVC-U管,额定压力0.63MPa;PE地面管17410m;闸阀井40座,排水井42座;变频柜4台、全自动砂石+网式过滤器4台(单机流量300m/h)、卧式离心泵4台(流量为230m/h,扬程为33m,功率为45kw);修建管理房2座,共140.96㎡;修建引水渠道275m。2.农田输配电:新建10KV架空输电线路1.0公里;配备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0762001002
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夏勒迪壤村2023年0.24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45
10.0
1.灌溉排水工程:实施高效节水面积2102.94亩,共新建4个滴灌系统(地表水灌溉4个系统),铺设田间地埋管道22897m,管径de125-315,管材PVC-U管,额定压力0.63MPa;PE地面管17410m;闸阀井40座,排水井42座;变频柜4台、全自动砂石+网式过滤器4台(单机流量300m/h)、卧式离心泵4台(流量为230m/h,扬程为33m,功率为45kw);修建管理房2座,共140.96㎡;修建引水渠道275m。2.农田输配电:新建10KV架空输电线路1.0公里;配备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套。对本工程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
E6531003908000762001001
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夏勒迪壤村2023年0.24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45
480.0
1.灌溉排水工程:实施高效节水面积2102.94亩,共新建4个滴灌系统(地表水灌溉4个系统),铺设田间地埋管道22897m,管径de125-315,管材PVC-U管,额定压力0.63MPa;PE地面管17410m;闸阀井40座,排水井42座;变频柜4台、全自动砂石+网式过滤器4台(单机流量300m/h)、卧式离心泵4台(流量为230m/h,扬程为33m,功率为45kw);修建管理房2座,共140.96㎡;修建引水渠道275m。2.农田输配电:新建10KV架空输电线路1.0公里;配备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套。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及监理投标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叶城县团结东路25院 地 址 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广场办公楼4层430号
邮 编: 844900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马忠庆 联 系 人: 雍伟
电 话: 13999086692 电 话: 18109985476
传 真: 0998-7292622 传 真: 0908-4221616
电子邮件: 158937559@qq.com 电子邮件: 2271402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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