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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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2016-0003(A) 号宗地交易信息
交易日程安排

2016-01-22 09:00 竞买申请开始 开始在线进行竞买申请
2016-02-22 09:00 挂牌期开始 开始进行挂牌报价
2016-03-07 16:30 竞买申请截止 不再接受竞买申请
16:30 保证金截止 不再接受保证金入账
2016-03-08 15:00 竞价开始 开始进行最终竞价
15:00 挂牌期结束 停止接受挂牌报价
2019-01-14 21:00 当前时刻
以上日程如有变化,网站会即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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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申请书
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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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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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
规划设计要点
宗地图 规划设计要点
深汕地交告〔2016〕1号:E2016-0003(A)
发布日期: 16-01-29 17:45
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通告
深汕地交告〔2016〕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E2015-0006等7宗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公告期自 2016年122日起至2016年221日止,挂牌期自2016年222日起至2016年38日15时止。现予通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出让条件、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以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发布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汕地交告〔2016〕1号)为准。
二、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37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在2016年 3 8 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三、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 2016年 3 8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
本通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通告。本通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让公告、本通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本通告同时在深汕合作区管委会、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 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2
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E2016-0003(A)
发布日期: 16-01-28 10:54
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受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 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汕地交告 [2016]1号),公开挂牌出让E2015-0006等7宗地使用权。现根据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通知,将E2016-0001、E2016-0003(A)、E2016-0003(B)宗地的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做如下调整:
一、 E2016-0001宗地
1、具有“ 3A”项目开发经验,已开发项目通过建设部“3A”认证;
2、具有建筑节能开发经验,已开发项目被列入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项目。
二、 E2016-0003(A)宗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15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 E2016-0003(B)宗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特此公告。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8
深汕地交告〔2016〕1号:E2016-0003(A)
发布日期: 16-01-22 09:44
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汕地交告〔 2016〕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E2015-0006等7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6年 1 22 日起至2016年 2 21 日止,挂牌期自2016年 2 22 日起至2016年 3 8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准入产
业类别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
用年期
E2015-0006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
工业
用地
机织服装制造
33707
84260
944
190
50
E2016-0001
居住用地
/
86747
216867
10844
2170
70
E2016-0002
居住用地
/
45279
135837
5660
1140
70
E2016-0003(A)
工业用地
精细化工制造
45920
91840
1286
260
50
E2016-0003(B)
工业用地
生物新材料制造
25036
50072
702
150
50
E2016-0004
工业用地
新型建筑件制造
74968
149936
2100
420
50
E2016-0005
工业用地
精密铸造业
49996
99992
1400
280
50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如下要求与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年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竞得人为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为地价款的一部分);
2.竞得人已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该全资子公司名义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
3.竞得人未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相应宗地准入行业类别),并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及《出让公告》规定缴纳地价款及开竣工保证金。
如经核实,竞得人有拖欠政府地价款、有闲置土地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不予签订《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缴纳地价款的同时,另行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土地总价款的 25%作为开竣工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缴清相应地价款和开竣工保证金,在领取《出让合同》时可同时领取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本次出让 E2016-0001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动工、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其他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动工、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可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宗地 E2015-0006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宗地 E2016-0001
1、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2、具有“ 3A”项目开发经验,已开发项目通过建设通过建设部“3A“认证;
3、具有建筑节能开发经验,已开发项目被列入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项目。
(三)宗地 E2016-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土地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四)宗地 E2016-0003(A)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7亿元(或等值外币)。
(五)宗地 E2016-0003(B)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7亿元(或等值外币)。
(六)宗地 E2016-000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
(七)宗地 E2016-000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或其股东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20亿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工业用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对应行业相关指标;宗地的竞买申请人为外资企业的,须满足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国土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建设办公室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五、竞买申请程序和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程序和确定竞得人的办法,以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通告》(深汕地交告( 2016)1号)为准。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及下属机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 0755-22108333转8056(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0755-22108699(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技术城建设办公室);
网址 http://www.shenshan.gov.cn。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2
交易方式及价格
起始价
12,860,000. 00
竞价阶梯
500,000. 00
交易方式
挂牌
交易类型
政府出让
竞得人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价
12,860,000. 00
出价记录
共1次出价
E2016-0003(A)宗地信息
类型
经营性用地
土地面积
45,920. 00 m2
建筑面积
91,840. 00 m2
容积率
1.1-2.0
建筑覆盖率
≤50.0
公告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
50年
区域
  • 无区域数据
位置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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