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附属 配套设施—边坡支护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 XNY-ZCHN-2024-1022-002 |
合同名称 | 河南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边坡支护工程 EPC总承包合同 |
发包人 |
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签订日期 |
|
签订地点 |
河南省信阳市 |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1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65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以下简称丙方或设计方):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
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附属配套设施一 边坡支护工程EPC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边坡支护EPC总承包 工程。
2、工程地点:信阳市新县沙窝镇。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5.1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白露河北岸两级护坡及厂区进场道路护坡。
6、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施工、管理、 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6.1设计部分
6.1.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包括白露河北岸两级护坡及厂区进场道路护坡设计。
6.1.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验收、竣工图及驻地服务等。
6.1.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工作:
(1)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2)进行边坡支护承载力及稳定性验算,提出边坡支护监测方案。
(3)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其他专项审查。
(4)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各部门审 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5)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
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交底、现场巡检、现场技术支持等)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
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6)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8)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或配合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9)设计变更工作。
6.1.2设计进度和成果文件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件。 6.2施工部分
(1)承包人应负责实现项目完整使用功能、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 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发包人有另行约定材料、设备除外)、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 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相关的协调工作、质量缺 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承包人应配合服务的其他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1)按国家规定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施工阶段所需的各项手续,保障建设期项目正常 施工的各项检查验收等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 排污/排水接驳手续、夜间施工手续、占道手续、环保检查、扬尘治理及政府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发包人组织的检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周围施工单位、居民、机构等的协调工作,并不得因此影 响项目工期进度及质量安全文明标准等;
2)按国家规定负责或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交付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 保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项目工程的验收手续 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配合办理竣工备 案证明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合组织项目交付;
3)负责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筹备及实施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单日期为准。建设总工期120 日历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已考虑了(节假日施工、农忙、雨季冬季施工、两会、高考、中考、国家庆 典、交通管制等)除不可抗力外所有可能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因素,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发包 人书面同意,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作任何调整。
专业分包工程(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工期由承包人统一安排后,报发包人书面 同意。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或全部工期节点。另外对于发包人的单独发包工 程,承包人应当予以配合。施工过程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期为:自专业分包工开 工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发包人之日为止。
重大节点工期,以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三、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和施工图审查(若 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 时,以较高者为准)。承包人还应满足发包人的质量目标,如下:
1、按照施工图设计绿建节能要求执行。
2、本工程质量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 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其他:在项目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强制性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按新颁布的验收 标准和规范执行。
四、安全文明标准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施工与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工 程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信阳市关于扬尘、环境治理方面的规定及管理办法,发包人关 于安全文明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等;承包人应采取相关措施,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建 设期“零伤亡、零事故”,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为:
1、合同价格形式:费率合同,其中: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99.50%,设计费中标费率:
46%。
2、本
陆角整(¥1
(1) 10-AAA
4、本合同建安工程费增值税税率为9%,设计费增值税税率为6%,如在后续合同执行过程 中或结算时因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导致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发生调整的,则按国 家调整后的税率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
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独立编制预算报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政府相关评 审部门审定结果作为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执行依据,如不需要进行相关评审的,以甲方聘请的 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作为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执行依据。对政府相关评审部门评审结果 有争议的,依据约定另行协商解决。竣工后由乙方编制结算报告并报甲方初审后送政府相关评 审部门评审,乙方应积极参与并配合评审,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政府相关评审部门审定 结果作为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最终结算依据。如不需要进行相关评审的,以甲方聘请的第三 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作为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最终结算依据。若上述项目承包人就甲方聘请 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某项审计结果有重大争议时,由发包人、承包人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版结算总金额与政府相关 评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的总金额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包含本数), 审减金额超过3%的部分所产生的审计费用(发包人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发包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等。
6、甲方付款前,相应收款方须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 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应收款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