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TXQGSJ-1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25 19: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TXQGSJ-1勘察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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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12GL-157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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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项目名称)因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本项目的通信线路迁改勘察设计,且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武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鄂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王边村附近,接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鄂城区汀祖镇、泽林镇、杜山镇,华容区蒲团乡,止于华容区庙岭镇吴另村既有武黄枢纽互通西侧。该项目主线全长约37.4公里,设临空经济区连接线约7.6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中:鄂州南至武九铁路段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案,其余路段采用两侧拼接加宽方案;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新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花湖(枢纽)、陈桥(枢纽)、鄂州南、武黄(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汀祖、路口、蒲团3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79亿元。(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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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沿线所涉及的所有通信线路及基站等,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主线、连接线、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等全线红线范围内的通信线路(含军用光缆)及基站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通信线路的迁改数量、规格、使用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规程等提出迁改设计方案及编制迁改施工图纸,并组织相关单位及外部专家进行评审,编制通信线路迁改预算,配合产权单位现场调查,对迁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对迁改施工期间提出的变更进行变更设计,提交竣工资料,配合工程验收。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TXQG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01。其中:/。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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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具体服务开始及终止日期以合同中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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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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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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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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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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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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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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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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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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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TXQGSJ-1 |
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
注:
注: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6、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TXQGSJ-1 |
项目负责人 |
1 |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
技术负责人 |
1 |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主要人员业绩时间认定:近5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之后。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所列人员一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TXQGSJ-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
5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
6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7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8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9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
10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1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持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12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5)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
13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或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主要人员业绩时间认定:近5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资历表”之后。 |
14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15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
利益冲突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
17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8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各项目报价超过分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19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