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2024-92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公司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毕老师1352913901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江135771094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2024-9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5 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 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为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 元)。超过限价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或其他有效的经营许可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 后签章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 后签章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 容后签章承诺);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交换机”,磋商响应人应提供政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并且不允许偏离,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响应。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4:00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59(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到石林 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 并支付 300 元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存储、装封磋商响应文件后按照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经审核批 准开展采购工作。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的委托,参 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4 版)》(云政办函〔2024〕7 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 的磋商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项目。
2.2.项目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学生食堂。
2.3.项目内容: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以下为基础需求内容:
2.3.1.一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软件(成品软件),并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至少对以下功能模块进行二次开发:(1)验收台账管理模块。(2)移动端留样标签打印功 能。(3)支付系统。(4)商超支付管理系统。(5)仓库小秘书服务。
2.3.2.食堂采购廉政防控验收终端(1 台)。
2.3.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设备(1 台)。
2.3.4.食安业务管理手持终端设备(1 台)。
2.3.5.食品安全智能留样柜(1 台)。
2.3.6.出入库智能扫描枪(4 台)。
2.3.7.出入库扫码管理主机(1 台)。
2.3.8.智能仓库小秘书(1 台)。
2.3.9.AI 智能分析算法设备(1 台)。
2.3.10.人脸支付系统(立式)(16 台)。
2.3.11.人脸支付系统(台式)(4 台)。
2.3.12.交换机(24 口)(1 台)。
2.3.13.交换机(8 口)(6 台)。
2.3.14.超五类网线(约 6 箱)
2.3.15.2.5 平方电源线(约 5 卷)
2.3.16.安装实施辅材(1 项)
2.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 元)。超过限价的磋商响应将被 拒绝。
2.5.合同价款
2.5.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支付时间在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根据石林 县财政资金使用计划逐级审核,分批支付。
2.5.2.如因采购人所在地方的财政经费困难等原因,出现资金支付可能延后等情形,不 属于采购人违约,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主张违约金。
2.5.3.磋商响应人应仔细研究项目需求、任务目标的具体情况,认真考虑合同价款支付 比例、周期等相关因素,充分理解并计算相应成本及风险后报出合理的报价。
2.5.4.在合同价款逐级审核,分批支付期间,磋商响应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供 货。也不得以此为由降低产品质量及配套的相关售后服务。
2.5.5.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线材及各类辅材辅料,均全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 后不再单独计算支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匀由成交方自行清扫带走并自行承担相 关费用。
2.5.6.报价应当包含产品的生产制造、合格检测、出厂检测、出厂装卸、包装运输、仓 储物流、保险、税金、利润、人工、随机工具及备件、交货、安装、调试、运行、培训、验 收、因质量不合格退换货品、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在产品规格型号及数 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调价申请。
2.6.合同履行
2.6.1.磋商响应人在本项目中填报的产品设备的质量、性能、操作、功能等方面不能低 于采购需求,必须能满足食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部署要求。
2.6.2.成交人应当确保可以响应以上条件并在成交通知书领取后的 30 日历天内签订合 同。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拒绝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条款拒签合同,或以其他不正当理 由拒签合同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处罚或罚款。
2.6.3.如磋商响应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经过综合评审成为成交人后,在合 同履行期间出现质量缺陷、性能不足、操作不便、功能缺失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 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商品退换,软件、硬件功能调增等整改要求,采购人不承担因整改产生 的任何费用。如成交人在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
留追究成交人以下责任的权利。
(1)提供虚假竞价材料;
(2)竞价产品与供货产品不一致;
(3)对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2.6.4.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为预估暂列性质,旨在为潜在供应 商初步明确项目需求与预期标准。以下要点对于各潜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至关重要,请认真 阅读:
2.6.5.技术参数与规格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所有技术参数、规格及性 能要求,若涉及特定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尺寸、重量、颜色、原产地或供应者等 具体信息,仅作为参考,非强制要求。潜在供应商完全有权且鼓励提供实质上“相当于”或“优 于”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进行响应。
2.6.6.预估暂列货品与数量:所列货品种类与数量均为预估暂列,旨在帮助潜在供应商 更好地理解项目需求及进行预算估算。实际采购数量与种类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根据 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但不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基于当前信息提交的响应报价的合理性。
2.6.7.法律合规与诚信原则: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或 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任何虚假应标行为,采购人将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6.8.成交人如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供货及安装能力不足、产品质量问题、无法获得制 造厂商的授权及支持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固定期限内无法完成项目交验的,采购人有权视成 交人违约,可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 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7.工期要求:自项目合同签订次日起 20 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因成交人自 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追赶工期,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 成交人自行承担。
2.8.主要产品: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软件。主要产品为相同 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响应的,按一家 磋商响应人计算,详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详细评 审总得分相同的,确定主要产品的单价合价最低的磋商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主要产
品的单价合价并列最低的,在并列最低的磋商响应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磋商响应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9.服务要求:
2.9.1.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遵循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最佳实践,确保代码质量,通过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等多层次测试 手段,确保软件无重大缺陷上线。
2.9.2.项目验收后,提供至少 12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 升级、故障排查、功能优化等。
2.9.3.项目结束后,需提交完整的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文档、用户手册、安装指南、测试用例及测试报告等。
2.9.4.对用户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用户能够独立完成日常操作与管理。同时,提供 必要的在线或现场技术支持,解答用户疑问。
2.9.5.开发过程中,所有涉及的用户数据、业务逻辑等信息均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 得泄露给第三方。
2.10.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
2.10.1.所供设备参数与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参数相一致,且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能够按采购人及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
2.10.2.所供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等应当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及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及调试应当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的,视为质量违约,违约金为 1000 元/次。
2.10.3.自验收之日起,提供至少 12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 统升级、故障排查、功能优化等。应配备售后维护小组,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记 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质保期内,无偿提供设备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负责所有故障的 排除及设备的更换和修理,均不另收取费用。
2.10.4.成交人应当确保提供必要的原厂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厂商终身免费纠错 性维护及升级服务,电话及远程技术咨询和系统支持。在验收过程中,可以按采购人要求提 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厂商售后服务及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在售后服务过程 中因非原厂售后服务造成的一切质保脱保责任及其他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权负责。
2.10.5.成交人应当按采购人要求,针对性提供设备使用操作及日常维护的基本培训。成交人应当确保故障响应时间为 1 个小时内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解决,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
无法解决时,确保 4 小时内提供现场维护。成交人应当提供 4 小时内一般售后服务,2 小时 内紧急售后服务。提供 8 小时×7 天电话、传真、E-MAIL 技术支持服务。
2.10.6.采购人可以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行对成交人所交货物和安装进行检验,如 发现成交人有虚假应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证据确凿的,采购方可以直接反映给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 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大昌乐村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135291390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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