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洛宁县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吴村移民组渠道边坡防护等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90.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12号
预算金额490.16万元
招标公司洛宁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2023年洛宁县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吴村移民组渠道边坡防护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年洛宁县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吴村移民组渠道边坡防护等项目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12号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3-64
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宁县境内,建设内容包含边坡防护249m, 硬化渠道272m、道路12.51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168盏,新打机电井2眼及配套管理房、水泵、输水管等。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6.招标控制价:4901633.56元(其中一标段2037070.65元;二标段1764102.37 元;三标段1100460.54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2、二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三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注: 省外企业办理的CA 数字证书须与河南省CA 数字证书进行互认)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 持中标( 成交 )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 资服务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滨河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东280米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37919295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中原康城--康城尚阁1幢190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71069919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519
2023年10月20日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2023年洛宁县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吴村移民组渠道边坡防护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年洛宁县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吴村移民组渠道边坡防护等项目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12号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3-64
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宁县境内,建设内容包含边坡防护249m, 硬化渠道272m、道路12.51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168盏,新打机电井2眼及配套管理房、水泵、输水管等。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6.招标控制价:4901633.56元(其中一标段2037070.65元;二标段1764102.37 元;三标段1100460.54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2、二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三标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注: 省外企业办理的CA 数字证书须与河南省CA 数字证书进行互认)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 持中标( 成交 )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 资服务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滨河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东280米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37919295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中原康城--康城尚阁1幢190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71069919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519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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