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建筑物共计7层,标的位于3层,建筑面积:461.35平方米,土地面积:87.9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办公,土地性质:出让。目前空置。
标的东临民主南路、南临和平路、西临苏园街、北临丰储街农贸市场。附近有和平路、民主南路、苏园街等城市主次干道,有袁桥、妇幼保健院公交站点,8路、14路、32路、97路、105路、605路等公交通过,区域交通便利。
徐州盛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346371941T
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转让方同意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特别 告知
1.转让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方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此标的,并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2023年2月9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苏0305执恢341号之一],并向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登记管理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305执恢341号之一],裁定将该标的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可持裁定书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先关手续;
2.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5.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6.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应当收取而未明确支付主体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消防费等)在成交之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自成交之日起(含)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全部汇入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1.该处房屋如只产生一名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该处房屋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登记表》;
《民主南路燎原巷合同(模板)》。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8-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双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