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人为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2.1.2建设内容:购置森林火灾扑救灭火车33台。
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县(市、区)级应急救援队驻地。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供货周期:45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8楼,联系人:张磊,电话:0310-8065205;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联系人:陈芬霞,电话:0310-8017176。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2 08:30:00 至 2024-05-17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