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单位,云大附属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规定,为做好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配置许可工作,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大型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有配置大型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申报大型设备种类
(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含PET);
(二)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三)医用直线加速器;
(四)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五)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
(六)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国内首次)。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暂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应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卫生健康委不受理非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中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资质请参照模板内容上传完整的PDF格式电子申报材料(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设备名称应明确阶梯配置分型,材料需生成目录和页码)。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素,0871-67195156。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辖区内有申报大型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报。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初审时,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大型设备资源情况,对照大型设备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加强统筹、科学配置、严格把控,杜绝出现辖区内大型设备配置不均衡、不科学、不符合规划等情况。
(二)新配置大型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的配置准入条件,根据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量、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选配适宜设备申报,严禁盲目攀高、超标准配置。
(三)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大型设备违规配置的查处力度,发现未经许可配置、条件不符配置等情形的,应当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
1.2023年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
2.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规定,为做好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配置许可工作,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大型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有配置大型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申报大型设备种类
(一)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含PET);
(二)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三)医用直线加速器;
(四)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五)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
(六)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国内首次)。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暂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应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卫生健康委不受理非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中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资质请参照模板内容上传完整的PDF格式电子申报材料(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设备名称应明确阶梯配置分型,材料需生成目录和页码)。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素,0871-67195156。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辖区内有申报大型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报。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初审时,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大型设备资源情况,对照大型设备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加强统筹、科学配置、严格把控,杜绝出现辖区内大型设备配置不均衡、不科学、不符合规划等情况。
(二)新配置大型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的配置准入条件,根据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量、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选配适宜设备申报,严禁盲目攀高、超标准配置。
(三)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大型设备违规配置的查处力度,发现未经许可配置、条件不符配置等情形的,应当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
1.2023年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
2.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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