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佳佳025-877151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5698001002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BHFJ-SG1、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主要工点包括界牌服务区、滨海港主线收费站、临淮互通收费站、滨淮互通收费站、大套互通收费站、滨海西互通收费、界牌互通收费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即BHFJ-SG1标段、BHFJ-SG2标段。其中BHFJ-SG1标段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建安费约13000万元。BHFJ-SG2标段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建安费约12000万元。
BHFJ-SG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滨海港主线收费站、临淮互通收费站、滨淮互通收费站、大套互通收费站、滨海西互通收费站范围内的房建区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BHFJ-SG2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界牌互通收费站及界牌服务区范围内的房建区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不含服务区综合楼公共区域的二次装修)、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石灰土、室外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界面划分
场区填土工程:房建区的填土已由业主完成至路面结构层底标高,涉及场区管线、房屋基础、场区道路路基等反开挖与回填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不另行计量,清单中标明的除外,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绿化区填土及广场区填土由招标人提供土源,集中运至场区。场内倒运回填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完成。
场区管线、设备基础:
管道及管道基础(收费站部分)场区终端井以外部分均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场区内与场区外电力、水、通讯终端井之间的连接管道(含场区终端井、管道基础)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房建区场区内电力、水、通讯等各类预留预埋管道基础以及与收费大棚人手井连接的管道均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管道及管道基础(服务区部分)场区终端井以外部分均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场区内与场区外电力、水、通讯终端井之间的连接管道(含场区终端井、管道基础)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房建区场区内电力、水、通讯等各类预留预埋管道及管道基础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线缆:场区内与场区外三大系统机电设备连接的线缆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图纸中所含的其它线缆均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场区绿化:所有场区绿化均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总图中护坡、边沟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路面工程:收费站及服务区场区内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石灰土底基层(反开挖掺灰)、标志标线(含基础)、路缘石、人行硬质铺装道路在本次房建招标范围内。
涉及场区管线、房屋基础等反开挖与回填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施工单位有责任对现场已经施工完的水稳基层进行维护,反开挖或破坏后需用混凝土回封,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有关设备:收费站场区中杆灯照明设备及基础;服务区高杆灯及庭院灯的照明设备及基础;收费站房建区内厨具设备、收费大棚(含大棚照明)、污水处理设备(含污水处理池)、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服务区加油机等工艺设备及工艺管道均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外部供电、供水:外部供电(红线外)、外部供水(水源部分)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但需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管理设施(管理、收费、办公用房)室内装饰:所有房建区监控通信机房(墙柱面、楼地面、天棚)仅防静电地板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其它(包括机房楼地面水泥砂浆刮糙找平层)均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幕墙工程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试桩:所有站点桩基的试桩纳入在本次房建招标范围内。
服务区综合楼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工程均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中明示的包含在本次房建施工范围内的除外)。
服务区综合楼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工程界面:
土建:以找平层为界,找平层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面层装修装饰(图纸上明确包含的除外)不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
强电:位于综合楼内各楼层的集中配电箱及其进线管线、由综合楼内各楼层集中配电箱引至分配电箱的管线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装修区域照明插座及相应的管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弱电:位于综合楼内各楼层的集中接线箱(配线架箱)及其进线桥架及管线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装修区域弱电插座及相应的管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应急照明系统:位于综合楼内各楼层应急照明系统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
给排水:所有室内给排水管道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位于二次装修装饰范围的洁具及其配件(如蹲坐便器、小便器、洗脸槽盆、水龙头、洗涤池等末端产品)不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房建承包人应将给水及排水管道施工至器具处。所有消防系统施工均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内。
暖通:服务区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排烟系统及排风系统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参数详见设计文件),空调设备应含有室内机和室外机。
厨具:服务区厨具不在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
建筑幕墙:服务区建筑幕墙纳入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范围。
其他: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凡属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已明确的全部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以发包人颁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房建(不含厂房、住宅)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a、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a、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
b、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业绩条件:
项目经理:
2018年5月1日以来,在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房建(不含厂房、住宅)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2018年5月1日以来,在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房建(不含厂房、住宅)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2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按照投标人拟中标额最大的优先原则推荐其为最大中标额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37534916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采用腾讯会议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会议号:339 689 254。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20                 
联系人:马佳佳、陶军
工作QQ:137534916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