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cs-c-f-23113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亚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04719799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MGZCS-C-F-231137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完成全院民商事及执行局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全年需完成全院民商事及执行局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不超过250万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 1、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执行)。2、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3、扫描影像标准必须参照《ISO9005-1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第一部分PDF的使用(PDF/A-1)》的要求执行。4、供应商还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卷宗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5、卷宗整理遵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的标准执行。 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凤英(采购人代表)、李金枝、朱宣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5849375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亚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4号1号楼1-3层301号
联系方式:18047197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亚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047197993
中亚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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