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新区分局(分包四)采购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3026-4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益0527-842275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3026-4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新区分局(分包四)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240万元,其中分包一40万元;分包二40万元;分包三40万元;分包四32万元;分包五52万元;分包六36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40万元;分包二40万元;分包三40万元;分包四32万元;分包五52万元;分包六36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以合同约定的日期计算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2、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00至2023年03月22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六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磋商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供应商只能在一个包里中标,按照包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其它包评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3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北路1号
联系方式: 1806820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200米商铺14号
联系方式:0527-8422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422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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