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建馆15周年书画展览活动办展服务购买计划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保障昆明市文史研究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建馆15周年书画展览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办展。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文史研究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建馆15周年书画展项目(B0401会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办展机构(以下称“承包方”)帮助我单位对昆明市文史研究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建馆15周年书画展览活动进行服务保障。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优秀书画作品的展出,描绘和展示昆明市新时代、新征程和新气象,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充分展示建馆以来馆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89,0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圆整)。
(二)资金来源:参政咨询及文史研究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目标要求
(一)承包方要严格按照主办方的要求实施画展的每个细节。
(二)承包方策划和执行好画展的计划。
(三)承包方必须完好的保证参展作品的送稿、装裱、展览、退稿。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人铖 0871-63164609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文史研究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暨建馆15周年书画展项目(B0401会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办展机构(以下称“承包方”)帮助我单位对昆明市文史研究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建馆15周年书画展览活动进行服务保障。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优秀书画作品的展出,描绘和展示昆明市新时代、新征程和新气象,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充分展示建馆以来馆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89,0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圆整)。
(二)资金来源:参政咨询及文史研究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目标要求
(一)承包方要严格按照主办方的要求实施画展的每个细节。
(二)承包方策划和执行好画展的计划。
(三)承包方必须完好的保证参展作品的送稿、装裱、展览、退稿。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人铖 0871-6316460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