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69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01]fjyx[gk]2024001
预算金额690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0591-870878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方熠0591-22915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001]FJYX[GK]202400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YX[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891,610.00元
投标保证金: 6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3(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6,9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三年。 2.主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根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3)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9 至 2024-12-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福建岩鑫1号开标室(福州台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联系方式:0591-87087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18层
联系方式:0591-22915555、1331380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方熠
电话:0591-22915555、1331380131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四期)服务项目(241121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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